剔蠹疏商記碑

剔蠹疏商記碑,明代濟寧官府將向商人、手工業者徵收的稅收,包給牙行的包行人去徵收。包行人(即經紀)實質是包稅商。他們向封建政府行賄,向商人橫徵暴斂。由於嚴重的盤剝,影響封建政權的鞏固,因而官府不得不下令剔除牙蠹,並立碑為證。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專為布商立《剔蠹疏商記碑》稱:“葛布客賈仍照夏布例就行用印,依照藩例,每匹叄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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