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梨病蟲害無害化防控技術規程

《刺梨病蟲害無害化防控技術規程》是2019年12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刺梨病蟲害無害化防控技術規程
  • 標準編號:T/GZSX 058—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1月10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技術內容,

起草人

魯鵬、李波、尚傑、朱波、李貴榮、周文、張星、李金倩、曹乾隆。

起草單位

貴州宏財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宏財聚農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貴州宏財刺梨檢驗檢測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刺梨產業研究院、六盤水盈潤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技術內容

無害化防控技術
6.1 田間監測
開展系統監測和大田普查,結合曆年發生情況和氣象資料進行科學預測,提前做好相關病蟲害的預防措施。
6.2 植物檢疫
應按照《植物檢疫條例》嚴格檢疫,防止檢疫性害蟲傳入或傳出刺梨園。
6.3 農業防治
6.3.1 品種選擇
選擇抗病、優質、高產、耐貯運、商品性好、適合市場需求的品種。
6.3.2 合理布局
新建刺梨園地及周圍應避免種植食心蟲、食蠅等害蟲嗜食的寄主植物,如與梨、桃、李、櫻桃、杏等。
6.3.3 合理施肥
按照配方施肥要求,施足基肥,適時追肥,增施磷鉀肥,避免偏施氮肥,提高植株抗病蟲能力。肥料使用應符合NY/T 496的要求。
6.3.4 清潔田園
隨時摘除、揀拾害蟲危害果,及時剪去蟲梢,燒毀。冬季結合施肥、修剪,破壞病殘體以及各種害蟲的越冬場所,春夏季對發病枯死植株及時清理,並進行燒毀或深埋處理。
6.4 物理防治
6.4.1 燈光誘殺
每15×667m2設定1盞太陽能殺蟲燈,食心蟲、黃刺蛾等害蟲成蟲高峰期間開燈誘殺。
6.4.2 誘捕器誘殺
每667m2懸掛5~6個多功能房屋型誘捕器(高於刺梨蓬面10 cm)。誘捕器下屋身盛餌杯內盛放食物源誘劑誘殺食心蟲、黃刺蛾、柑橘小實蠅等害蟲,誘劑7天換1次,及時補充清水。誘捕器上屋身貼藍色或黃色粘蟲板誘殺月季長管蚜、白粉虱、柑橘小實蠅等害蟲,粘蟲板30天換1次。
6.5 生物防治
6.5.1 生物農藥
選擇對有益生物殺傷力低的哈茨木霉、蘇雲金桿菌、多殺黴素等生物源農藥進行防治。推薦藥劑和使用方法見附錄B。
6.5.2 害蟲天敵
保護利用刺梨害蟲天敵,創造有利於天敵生存的環境條件。如在食心蟲成蟲發生高峰期,釋放鬆毛蟲赤眼蜂1~2次,間隔時間5天,1~2萬頭/667 m2·次。
6.5.3 信息素誘殺
食心蟲、黃刺蛾、柑橘小實蠅成蟲發生初期,按照1~3個/667 m2懸掛信息素誘捕器誘殺成蟲。每30~45天更換一次誘芯。
6.5.4 迷向素干擾交配
在梨小食心蟲成蟲始見時,在小枝條上懸掛梨小性迷向素80~100 g/667m2,干擾梨小食心蟲雌雄交配。
6.6 化學防治
6.6.1 選藥要求
所選用的農藥應符合GB/T 8321、NY/T 1276和NY/T 393的規定。獲得國家農藥登記的按標籤使用;未獲得國家登記的,根據田間藥效試驗結果推薦使用。嚴禁使用國家禁限用農藥。
6.6.2 施藥方法
根據病蟲害的危害方式和農藥劑型特點,選擇適當的施藥方式進行施藥,應控制施藥劑量(或濃度)、施藥次數(見附錄B)。
6.6.3 農藥殘留要求
刺梨果實採收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見附錄B)。採收前應對果實農藥殘留進行監測,刺梨果實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按GB 2763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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