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新科下州郡上言

《制新科下州郡上言》是《魏志·何夔傳》中的一篇文章。

自喪亂已來,民人失所,今雖小安,然服教日淺。所下新科,皆以明罰敕法,齊一大化也。所領六縣,疆域初定,加以餞饉,若一切齊以科禁,恐或有不從教者。有不從教者,不得不誅,則非觀民設教隨時之意也。先王辨九服之賦以殊遠近,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亂。愚以為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其民間小事,使長吏臨時隨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則無所不至矣。(《魏志·何夔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