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收回

到期收回是債券到期時,其發行者按債券票面事先約定的條件,支付給投資者本金和利息,發行者收回債券的行為。債券是載明一定金額、期限、利率或償還條件,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

各國的票據法都規定,債券到期後,發行者負有無條件支付債券本金和利息的法律責任。因此債券到期後,發行單位必須兌付債券,將本金和利息支付給投資者,從而收回債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