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利辛縣召開的會議。
於利辛縣召開的會議。
於利辛縣召開的會議。近日,利辛縣物業管理區域安全工作會議在奧林清華會議室舉行。此次會議主要傳達《關於進一步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工作的通知》(亳房〔2013〕48號)、《住宅小區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打擊傳銷等檔案會議...
利辛縣物業管理工作暨培訓大會是2013年利辛縣房管局會議室召開的大會。2013年2月26日下午,利辛縣物業管理工作暨培訓大會,在縣房管局會議室召開。此次大會主要總結2012年度的物業管理工作,著重分析我縣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明確2013...
(一)擬定、制定和宣傳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二)制定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等示範文本和技術規範;(三)指導、監督縣區依法開展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四)指導、監督和管理物業管理招投標活動;(五)監督、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一)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遵守業主大會的決定、管理規約、議事規則,履行業主義務;(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並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 第十六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向全...
(四)負責召集由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參加的物業管理聯席會議。社區居民委員會的職責:(一)指導、監督物業管理工作;(二)指導、督促落實物業服務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職責:(一)擬定、制定和宣傳物業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二)依照職權制定物業服務質量...
(六)組織開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相關工作人員和業主委員會委員的培訓工作;(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第七條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建設、公安、司法、民政、應急管理、環保、規劃、城市管理...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開展活動。除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職責外,業主大會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一)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關係業主利益的重大事項;(二)批准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三)聽取和審查...
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物業服務項目監督考評、物業管理專業人才建設和培訓等相關工作;指導轄區內各小區業主大會成立和業主委員會換屆工作。(五)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區房地產管理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召集,居民委員會...
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前期物業管理區域和臨時管理規約備案,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監管工作。第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導、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活動,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指導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舉和換屆...
第四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縣(市)區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規劃、城管、綠化、環保、衛生、公安、消防、價格、工商、稅務、民政、...
(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監督建設單位履行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責任,監督管理裝飾裝修過程中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依法處理房屋質量問題投訴等;(二)公安機關負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保全服務活動,指導監控安防、停車...
第二章 前期物業管理 第五條 建設單位在物業出售前,應當向物業所在地的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劃分物業管理區域的申請,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工作。建設單位應當將劃分結果書面告知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