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率法

利潤率法是指對某些企業採取核定企業利潤率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稅方法。我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規定,外國企業不能提供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當地稅務機關按其銷貨淨額或業務收入額,參照同行業或類似行業的利潤水平,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由於外國企業承包勘探、開發海洋石油資源的工程作業不能提供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外國的航空、海運企業從事國際運輸業務不能正確劃分在某一 國裝卸貨物所需成本費用。因此,我國稅法規定由稅務機關按照銷貨淨額、業務收入額、承包收入總額、裝載客貨收入總額核定利潤率計征所得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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