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利津縣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利津縣委、利津縣人民政府關於利津縣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利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利津縣商務局牌子。
利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縣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機構領導,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領域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國民經濟發展戰略和目標的研究制定。編制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協調解決現代化工業體系建設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協同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二)監測分析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促進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提出全縣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和建議。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和措施。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五)擬訂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加快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近步,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品牌建設。
(六)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行業發展意見建議,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縣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產業發展。承擔國防信息動員相關工作。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落實食鹽儲備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
(七)推進信息技術產業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品製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解決產業發展中有關問題。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
(八)擬訂全縣網際網路與工業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與工業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術推廣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貫徹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提出全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
(十一)推進企業管理創新,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十二)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無線電管理法規和政策,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擬訂無線電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四)負責推進全縣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負責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五)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十六)擬訂全縣規範流通領域秩序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
(十七)監測分析全縣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費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八)擬訂全縣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以及配額。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縣加工貿易創新發展。
(十九)負責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
(二十)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按規定負責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
(二十一)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發展規劃和政策,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外商投資促進工作,承擔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十二)擬訂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全縣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指導全縣企業做好承辦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相關工作,推動對外援助工作落實。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
(二十三)負責發展與有關國際經濟組織、國外地方政府、友好城市間的經貿關係,建立聯繫機制並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與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推進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審核上報和管理外國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非企業經濟組織駐代表機構。
(二十四)負責拍賣、舊貨流通、再生資源回收、成品油
流通、繭絲綢、散裝水泥等行業領域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二十五)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投資促進工作,研究境內外投資促進政策、發展趨勢,擬訂投資促進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隊伍建設規劃、教育培訓計畫,建立專業化招商隊伍。指導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
(二十六))統籌全縣駐外機構、商會、協會、科研院所等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資源,組織開展與上級有關職能部門、規模以上企業、境內外知名機構、高校等戰略合作。
(二十七)負責建立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協調配合機制,研究分析引進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建議,規範工作秩序。
(二十八)負責建立全縣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綜合評價體系,擬訂工作考核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
(二十九)負責本部門及部門職責範圍內的應急管理與安全生產工作。
(三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十一)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部門轉變政府職能,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推進流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流通供給體系,提高流通供給質量,提升流通供給效率;推動對外貿易高質量發展,最佳化貿易方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推動外貿平衡協調發展。創新招商方式,健全招商機制,增強招商實效。實行專職招引,突出產才融合開展靶向引才,構築人才新高地。
(三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需由省、市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審核。需要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縣發展改革局會同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後,縣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
2.關於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管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電動汽車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擬訂我縣相關規劃、政策,指導我縣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縣發展改革局牽頭負責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的相關工作,根據電動汽車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負責將其與全縣能源規劃相銜接。縣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實施電動汽車及充電設施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關於信息化工作。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導、檢查、推動各鄉鎮(街道)、縣直各部門單位信息化工作,協調解決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信息安全整體工作。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規劃指導全縣大數據工作,推動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開發利用,促進政用、民用、商用大數據融合發展,負責全縣大數據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
4.關於成品油監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縣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縣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市生態環境局利津縣分局負責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成品油交通運輸企業、車輛和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規範成品油運輸過程管理。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經營許可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5.關於節約用水管理。縣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縣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6.關於食鹽管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食鹽專營管理,組織落實食鹽儲備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
7.關於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食糖、羊毛、毛條等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工作。縣發展改革局配合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做好糧食(包括小麥、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農產品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指導本部門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和群團工作。
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領域相關政策,匯總編制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分析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及投資促進發展情況,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研究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及商務發展重大問題,研究境內外投資促進政策、發展趨勢,提出對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部門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本部門權責清單。圍繞重點產業和重點企業發展,組織開展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
(二)工業發展辦公室(掛信息化推進辦公室牌子)。
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平穩運行的政策建議,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協調落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貫徹落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牽頭擬訂配套措施並協調落實。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牽頭擬訂企業家隊伍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牽頭擬訂綜合性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研究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負責企業技術改造管理,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提出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推進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品牌戰略。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統籌推進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資源節約、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措施。
負責有色金屬、建材、食品、醫藥、輕工、紡織服裝等行業管理,牽頭擬訂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產業轉移總體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牽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淘汰落後產能有關工作,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和產能置換工作。負責食鹽專營管理,組織落實食鹽儲備制度和食鹽供應應急管理;負責食鹽生產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化工行業管理工作,促進產業向高端化、功能化、精細化方向發展。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推進化工園區最佳化升級,促進產業集聚。牽頭組織新材料的開發和推廣套用,推進新材料產業生產套用示範平台和創新項目建設,培植新材料產業骨幹企業,壯大產業規模。協調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推動工業旅遊和工業文化發展,加強工業文化遺產保護;負責培育製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
負責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行業準入和行業規範管理。推動石油裝備、海洋工程裝備、船舶、汽車工業、航空航天、軌道交通、工業機器人、高檔工具機、智慧型農機等高端裝備產業發展。協調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套用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智慧型製造裝備研發生產和推廣套用;依託國家和省、市、縣重點工程建設,協調組織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開發創新與推廣,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和國產化。推進軍民融合產業發展。
統籌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提出工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和工業深度融合,推進工業電子商務發展。加快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的套用,協調推進工業數字經濟發展。指導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推動企業上雲。負責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協調落實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的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
負責無線電管理工作。研究擬訂無線電管理基礎技術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負責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協調、管理和監督工作。承擔國防信息動員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組織協調工作。
(三)商務發展辦公室。
負責全縣商務領域改革。負責全縣商務領域改革。牽頭擬訂全縣商貿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貿物流、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商務領域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協調推動商務對口支援和扶貧協作工作。承擔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以及信息發布工作。
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照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擬訂全縣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和評價體系;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產業園區和平台建設,培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促進電子商務推廣套用。
擬訂規範流通領域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承擔相關商務舉報投訴工作。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推動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不含食糖)儲備管理以及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相關工作。負責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擬訂流通領域消費促進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繭絲綢行業協調和管理工作。
擬訂促進外貿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外貿進出口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組織申報和監督管理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不含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配額及相關工作。負責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監督、協調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工作。指導監督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牽頭負責國際自主品牌建設工作。協調推進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工作。指導管理全縣加工貿易創新發展。按照規定審核上報、監督管理外國以及港澳台非企業經濟組織駐利津代表機構。負責推動貿易政策合規相關工作,承擔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協定的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涉及我縣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進出口公平貿易應訴相關工作,指導、協調企業對進口產品發起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我縣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應對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壁壘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配合做好兩用物項、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制和最終用戶管理工作。
指導、管理全縣外商投資工作;牽頭擬訂全縣吸引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協調外商投訴處理工作。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工作,組織協調全縣境內外重大外商投資促進活動;指導推動我縣與重點國別(地區)經貿合作;協調我縣與重點國別(地區)地方政府間的多雙邊經貿關係;推進我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
擬訂全縣對外投資合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對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辦法;指導境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的促進工作,監督管理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不含金融企業)、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我縣企業做好承辦的國家對外援助項目相關工作,管理多雙邊以及國外民間組織提供的無償援助和贈款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牽頭擬訂全縣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促進平台建設;配合做好國際貨運代理管理備案工作。
負責統籌協調全縣投資促進工作,擬訂投資促進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隊伍建設規劃、教育培訓計畫,建立專業化招商隊伍。指導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單位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承擔市對我縣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考核相關工作的協調推進。負責建立全縣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綜合評價體系,擬訂工作考核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建立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竟爭調處、協調配合機制,研究分析引進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提出解決意見建議。統籌駐外機構、商會、協會、科研院所等招商引資、招才引智資源,組織開展與上級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規模以上企業、境內外知名機構、高校等戰略合作。
機構領導
郭新平黨組書記、局長
扈穎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
張勇黨組成員、副局長
宋秀華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牟國強黨組成員、副局長
尚凡華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志剛主任科員
陳來友主任科員
李光明副科級幹部
段樹芹副主任科員
牛玲瓏副科級幹部
郭邦興利津縣中小企業公共服務中心主任
劉建芳副科級幹部
人員編制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縣商務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負責人職數3名。
暫保留工勤編制3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利津縣委辦公室、利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利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利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