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一個竊火者

《別一個竊火者》最初由魯迅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七月九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丁萌。

文章名,作者及出處,正文,注釋,

文章名

別一個竊火者

作者及出處


本篇最初由魯迅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七月九日《申報·自由談》,署名丁萌

正文


火的來源,希臘人以為是普洛美修斯(2)從天上偷來的,因此觸了大神宙斯之怒,將他鎖在高山上,命一隻大鷹天天來啄他的肉。
非洲的土人瓦仰安提族(3)也已經用火,但並不是由希臘人傳授給他們的。他們另有一個竊火者。
這竊火者,人們不能知道他的姓名,或者早被忘卻了。他從天上偷了火來,傳給瓦仰安提族的祖先,因此觸了大神大拉斯之怒,這一段,是和希臘古傳相像的。但大拉斯的辦法卻兩樣了,並不是鎖他在山巔,卻秘密的將他鎖在暗黑的地窖子裡,不給一個人知道。派來的也不是大鷹,而是蚊子,跳蚤,臭蟲,一面吸他的血,一面使他皮膚腫起來。這時還有蠅子們,是最善於尋覓創傷的腳色,嗡嗡的叫,拚命的吸吮,一面又拉許多蠅糞在他的皮膚上,來證明他是怎樣地一個不乾淨的東西。
然而瓦仰安提族的人們,並不知道這一個故事。他們單知道火乃酋長的祖先所發明,給酋長作燒死異端和燒掉房屋之用的。
幸而現在交通發達了,非洲的蠅子也有些飛到中國來,我從它們的嗡嗡營營聲中,聽出了這一點點。
七月八日。

注釋

(1)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七月九日《申報·自由談》。
(2) 普洛美修斯 希臘神話中造福人類的神。相傳他從主神宙斯那裡偷了火種給予人類,受到宙斯的懲罰。
(3) 瓦仰安提族 即尼亞姆威齊人,東非坦尚尼亞的主要民族之一,屬班圖語系。原信祖先崇拜,現多已為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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