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斯登公國議會

列支敦斯登公國議會

列支敦斯登公國議會實行統一制。議會立法和締結國家條約、掌管財政,監督政府。

列支敦斯登公國議會實行一院制。人民直接選舉議會,議長是人民最高代表,議會參與立法和締結國家條約、掌管財政,監督政府。議會任期4年。議長每年改選一次。議長及議員均為兼職。2017年3月投票產生的議會有25名議員,激進公民黨9席,祖國聯盟8席,獨立黨5席,自由名單3席。
列支敦斯登公國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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