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學典存:中國古代訴訟法·中國訴訟法溯源》是2012年1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朝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訴法學典存:中國古代訴訟法·中國訴訟法溯源
- 作者:徐朝陽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1月
- 頁數:240 頁
- 定價:29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203950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刑訴法學典存:中國古代訴訟法·中國訴訟法溯源》為橫排版,全文為簡體字,對於原文及引文中出現的異體字以注釋方式註明,對於原文中較為冷僻的漢字,以注釋方式標註音義。
作者簡介
徐朝陽,字鳴昌,浙江永康縣城東街人,生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4月)。出身書香世家,家教甚嚴,國學根基紮實。永康縣立第一高等國小(今大司巷國小)畢業後,考進金華省七中,高中畢業後就讀北京大學法律系(另一說,畢業於北平朝陽大學法律系)。二十五歲畢業,獲法學士學位。後入上海商務印書館任編輯。1932年“一·二八”事件後,日寇進犯上海,商務印書館被炸,徐朝陽返回故里。1933年初出任永康縣中學校第十六任校長,兼教公民、法律兩課。他在兩年任期內,樹木樹人,化雨春風,誨人不倦,桃李盈門,侃侃如也。1935年受浙江警校校長趙龍文聘請赴該校任教官,後調任南京中央警校教官。1937年七七蘆溝橋事變,全國抗戰,中央警校西遷,浙江省政府退至方岩。是年,徐朝陽受阮毅成之召,出任浙江省政府民政廳視察,巡視各縣,宣傳抗日,鼓舞民心,振奮士氣。後又受李默庵將軍之邀,擔任陸軍第32集團軍總司令部軍法處上校處長。抗戰勝利後辭去軍職,在上海開辦律師事務所。1979年逝於上海。
徐朝陽勤於治學,著述頗豐。計有《中國古代訴訟法》(商務印書館1927年版)、《中國刑法溯源》(商務印書館1929年版)、《中國親屬法溯源》(商務印書館1930年版)、《中國訴訟法溯源》(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刑事訴訟法通義》(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等。
吳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教授。
種松志,河南省項城市人。法學博士,現任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6年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授予“全國檢察業務專家”稱號。
吳宏耀,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副教授。
童友美,安徽省蕪湖人,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生。
圖書目錄
點校說明
中國古代訴訟法
序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訴訟之觀念
第三章 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之區分
第四章 訴訟法原則
一、一造審理主義與兩造審理主義
二、公開審理主義與秘密審理主義
三、干涉主義與不干涉主義
四、言詞審理主義與書狀審理主義
五、自由心證主義與法定證據主義
六、糾問主義與彈劾主義
七、數級審理主義與單級審理主義
第五章 私訴之有無
第六章 公訴權之消滅
一、被告之死亡
二、確定判決
三、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四、大赦
五、時效
第七章 法院之組織
一、法院外部之組織
二、法院內部之組織
第八章 司法官吏
一、法官始祖皋陶考
二、古代司法官吏名表
第九章 訴訟代理及輔佐
第十章 訴訟費用與訴訟擔保
第十一章 訴訟證據
第十二章 訴訟時期
第十三章 裁判
一、法庭之秩序
二、當事者之地位
三、準現行犯
四、肺石
五、法律之聖獸
六、刑訊
七、敢諫之鼓及誹謗之木
八、判決之宣告
九、判決書
十、判例
……
中國訴訟法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