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報復主義是重刑主義理論之一。即用等同於犯罪危害程度或超過犯罪危害程度的刑罰對犯罪人予以制裁,以起到威懾作用。如中國古代實行的面刺、‘刖足、富刑等殘酷的體刑就是典型的報復主義刑罰。
西晉廷尉劉頌曰:“聖王之制肉刑,遠有深理,其事可得而言,非徒懲其長剝割之庇而不為也,乃去其為惡之具使夫好人無用復肆其志,止奸絕本,理之層也。亡者刖足,無所用復亡。資者截手,無所用復資,淫者割其勢,理亦如之。除惡塞源,莫善於此,非徒然也。”(《晉書·刑法志》)這些刑罰報復主義理論的系統表述,是封建統治者適用刑法的一個指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