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禮道》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刑禮道
- 作者:白居易
- 創作年代:唐代
- 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刑禮道,迭相為用
問:聖王之致理也,以刑糾人惡,故人知勸懼;以禮導人情,故人知恥格;以道率人性,故人反淳和。三者之用,不可廢也。意者將偏舉而用耶,將並建而用耶?從其宜,先後有次耶?成其功,優劣有殊耶?然則相今日之所宜,酌今日之所急,將欲致理,三者奚先?
臣聞人之性情者,君之土田也,其荒也則薙之以刑,其辟也則蒔之以禮,其植也則獲之以道。故刑行而後禮立,禮立而後道生,始則失道而後禮,中則失禮而後刑,終則修刑以復禮,修禮以復道。故曰刑者禮之門,禮者道之根,知其門,守其根,則王化成矣。然則王化之有三者,猶天之有兩曜,歲之有四時,廢一不可也,並用亦不可也,在乎舉之有次,措之有倫而已。何者?夫刑者可以禁人之惡,不能防人之情;禮者可以防人之情,不能率人之性;道者可以率人之性,又不能禁人之惡。循環表里,迭相為用。故王者觀理亂之深淺,順刑禮之後先,當其懲惡抑淫,致人於勸懼,莫先於刑;剗邪窒慾,致人於恥格,莫尚於禮。反和復朴,致人於敦厚,莫大於道。是以衰亂之代,則弛禮而張刑;平定之時,則省刑而宏禮;清淨之日,則殺禮而任道。亦如祁寒之節,則疏水而附火;徂暑之候,則遠火而狎水。順歲候者,適水火之用,達時變者,得刑禮之宜,適其用,達其宜,則天下之理畢矣,王者之化成矣。將欲較其短長,原其始終,順其變而先後殊,備其用而優劣等,離而言之則異致,合而理之則同功,其要者在乎舉有次,措有倫,適其用,達其理而已。方今華夷有截,內外無慮,人思休和,俗已平泰,是則國家殺刑罰之日,崇禮樂之時。所以文易化成,道易馴致者,由得其時也。今則時矣,伏惟陛下惜而不失焉。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拾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