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講義總論》是200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大谷實。本書結合德、日大量學說和判例,對犯罪體系、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未遂犯、共犯、罪數、刑罰等刑法總論基本問題作了演繹和闡釋。
基本介紹
- 書名:刑法講義總論
- 頁數:500頁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第1版 (2008年1月1日)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叢書名: 法學譯叢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9787300089225
條形碼: 9787300089225
尺寸: 23 x 15.2 x 2.8 cm
重量: 699 g
作者簡介
大谷實,1934年生,日本茨城縣人,同志社大學畢業,獲得法學博士學位。曾任同志社大學教授,日本政府法制審議會委員、司法考試考查委員、日本學術會議會員。現為學校法人同志社理事長。主要著作有《刑事責任的基礎》、《人格責任論研究》、《刑事政策學》、《犯罪被害人和補償》。《醫療行為和法》、《刑法講義總論》,《刑法講義各論》。
內容簡介
《刑法講義總論(新版第2版)》內容的基本特點是,從犯罪的本質是違反社會倫理規範的法益侵害行為的立場出發,超越當代日本刑法學中長期以來所存在的行為無價值論和結果無價值論之爭,將國民的法律感情作為刑法解釋的重要參照,並且將這種基本考慮貫徹到對每一個具體問題的分析當中。
目錄
第一章 刑法概說
第一節 刑法的概念、性質、任務和機能
第二節 刑法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 刑法的適用範圍
第二章 犯罪概說
第一節犯罪的概念
第三章 犯罪構成
第一節 犯罪構成概述
第二節 犯罪客體
第三節 犯罪客觀要件
第四節 犯罪主體
第五節 犯罪主觀要件
第四章 犯罪排除事由
第一節 犯罪排除事由概述
第二節 正當防衛
第三節 緊急避險
第四節 其他犯罪排除事由
第五章 犯罪未完成形態
第一節 犯罪未完成形態概述
第二節 犯罪預備
第三節 犯罪未遂
第四節 犯罪中止
第六章 共同犯罪
第一節 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節 共同犯罪的成立條件
第三節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節 共犯人的分類及其刑事責任
第五節 共同犯罪的特殊問題
第七章 單位犯罪
第一節 單位犯罪概述
第二節 單位犯罪的定罪
第三節 單位犯罪的處罰
第八章 罪數形態
第一節 罪數的區分
第二節 實質的一罪
第三節 法定的一罪
第四節 處斷的一罪
第九章 刑法概說
第一節刑罰的概念和特徵
第二節刑罰的目的
第十章刑罰種類
第一節主刑
第二節附加刑
第十一章 刑罰裁量
第一節 量刑概述
第二節 量刑情節
第三節 量刑制度
第十二章 刑罰執行
第一節 減刑制度
第二節 假釋制度
第十三章 刑罰消滅
第一節 刑罰消滅概述
第二節時效
第三節赦免
第十四章 罪行各論概說
第一節 刑法分則的體系
第二節 刑法分則的條文結構
第三節 刑法分則的法條競合
第十五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十七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十八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2):走私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十九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3)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十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4)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一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5):金融詐欺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二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6): 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十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7):侵犯智慧財產權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十四 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8) 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十五章 犯公導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十六章 侵犯財產罪
第一節重點罪名
第二節普通罪名
第二十七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擾亂公共秩序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三節 普通罪名
第二+八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二+九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3):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衛生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6):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7):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8):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9):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六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七章 貪污賄賂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八章 瀆職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
第三十九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第一節 重點罪名
第二節 普通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