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論精釋》是2015年9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興良、周光權、車浩。
基本介紹
- 書名:刑法各論精釋
- 作者:陳興良、周光權、車浩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9月
- 頁數:1267 頁
- 定價:20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913266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刑法各論精釋(套裝上下冊)》是陳興良教授組織編寫的一部刑法各論的專題性著作。經過參與編寫者長達數年的不懈努力,在《刑法修正案(九)》頒布之際,結合《刑法修正案(九)》的內容終於最終完成。刑法各論是刑法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對於司法實踐具有指導意義。然而,長期以來我國刑法學界對於刑法總論的重視程度遠遠超過對於刑法各論的重視程度。這當然是與刑法總論所具有的學術性、體系性和邏輯性有關的,刑法總論能夠激發學者的理論衝動與研究熱情。相對而言,刑法各論是以個罪為本位的,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個案性和實踐性。如果只是從法條出發,進行理論性的邏輯推理,顯然難以對刑法各論作出闡述。刑法各論的研究要求貼近司法實踐,因此也就要求對於司法實踐定罪過程中的疑難問題具有相當程度的了解,並能夠從法理高度對此加以回應。只有這樣,才能使刑法各論的研究擺脫簡單的法條解讀的窘境。應該指出,隨著我國刑法理論研究不斷向前推進,刑法各論將會越來越受到重視。可以說,刑法各論是我國刑法的知識增長點。
作者簡介
陳興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義烏人。1981年12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84年12月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5月獲法學博士學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任教,先後任助教、講師、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評為博士生導師。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刑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學科評審組專家等職。1999年當選第二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0年獲教育部第二屆高校青年教師獎;2001年“中國司法制度與司法改革”獲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高等教育)一等獎;2004年入選教育部文科首批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004年作為課程負責人的北京大學刑法課程被評為北京市精品課程;2006年作為課程負責人的北京大學刑法課程被評為國家精品課程。
圖書目錄
第一章 故意殺人罪
第一節 故意殺人罪的構成
一、保護法益
二、行為主體
三、實行行為
四、主觀要件
第二節 故意殺人罪的認定
一、注意規定與法律擬制
二、教唆、幫助自殺
三、同意殺人
四、以放火等危險方法殺人
五、故意殺人罪與遺棄罪的關係
六、罪數
第三節 故意殺人罪的處罰
一、指導意見
二、實務典型問題
第二章 過失致人死亡罪
第一節 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
一、客觀構成要件
二、主觀構成要件
第二節 過失致人死亡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他罪的界限
二、罪數問題
第三章 故意傷害罪
第一節 故意傷害罪的構成
一、主-本
二、傷害行為
三、行為客體
四、危害結果
五、故意
第二節 故意傷害罪的認定
一、“本法另有規定”的理解
二、故意傷害罪的既遂與未遂
三、故意傷害罪的罪數問題
四、故意傷害中的共犯問題
五、轉化犯中的故意傷害
六、故意傷害罪與故意殺人罪的界分
七、故意傷害罪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界分
八、故意傷害罪與虐待罪的關係
九、故意傷害罪與尋釁滋事罪的關係
十、故意傷害罪與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的關係
第三節 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一、“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認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刑罰適用
第四章 強姦罪
第一節 強姦罪的構成
——、法益
二、客觀要件
三、主體
四、故意
第二節 強姦罪的認定
一、姦淫幼女型強姦罪
二、強姦罪的界限劃分與司法認定
第三節 強姦罪的處罰
第五章 綁架罪
第一節 綁架罪的構成
一、客觀要件
二、“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理解
三、綁架罪的罪過
第二節 綁架罪的認定
一、綁架行為完成說的理論前提及其確立
二、綁架行為完成說的實踐障礙及其克服
第三節 綁架罪的處罰
一、綁架罪的減輕構成
二、綁架罪的加重構成
第六章 拐賣婦女、兒童罪
第一節 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構成
一、行為
二、客體
三、主觀要件
第二節 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認定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
二、拐賣婦女罪與詐欺罪的界限
三、拐賣婦女、兒童罪與綁架罪的界限
四、拐賣兒童罪與拐騙兒童罪的界限
五、拐賣婦女、兒童罪的既遂與未遂
六、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共犯問題
七、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罪數
第三節 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處罰
第七章 盜竊罪
第一節 盜竊罪的構成
——、法益
二、主體
三、行為
四、客體
五、主觀要件
第二節 盜竊罪的認定
一、著手的認定
二、未遂與既遂的認定
三、狀態犯
四、想像競合
五、法條競合
六、近親屬間盜竊的認定
七、盜竊罪的共犯
八、盜竊數額的計算
第三節 盜竊罪的處罰
第八章 搶劫罪
第一節 搶劫罪的構成
一、行為主體
二、搶劫行為
三、行為客體
四、故意
第二節 搶劫罪的認定
一、搶劫罪的未遂與既遂
二、搶劫罪的共犯問題
三、搶劫罪的罪數問題
四、搶劫罪的界限問題
第三節 搶劫罪的處罰
一、入戶搶劫
二、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
七、持槍搶劫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第九章 搶奪罪
第一節 搶奪罪的構成
一、搶奪行為的界定
二、搶奪行為的構成要素
三、搶奪對象:他人緊密占有的動產
四、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搶奪
五、搶奪的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節 搶奪罪的認定
一、飛車搶奪行為的定性
二、搶奪罪與搶劫罪的區分:對物強力還是對人暴力
三、搶奪罪與盜竊罪的區分:公然還是秘密
四、搶奪罪與聚眾哄搶罪的關係
五、法條競合:搶奪其他特種物品
第三節 搶奪罪的處罰
第十章 詐欺罪
第一節 詐欺罪的構成
一、欺詐行為
二、錯誤
三、財產處分
四、財產損失
第二節 詐欺罪的認定
一、詐欺罪與民事欺詐
二、詐欺罪與欺詐型盜竊罪的區分
三、三角詐欺、訴訟詐欺與盜竊罪的間接正犯
四、詐欺罪與信用卡詐欺罪的關係
五、詐欺罪與契約詐欺罪的關係
六、詐欺罪與敲詐勒索罪的關係
七、詐欺罪與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關係
八、詐欺罪的未遂與罪數
第三節 詐欺罪的處罰
第十一章 侵占罪
第一節 侵占罪的構成
一、侵占罪的對象
二、侵占行為
三、侵占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第二節 侵占罪的認定
一、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罪的關係
二、侵占罪與盜竊罪的區分
三、侵占罪與詐欺罪的區分
第三節 侵占罪的處罰
一、親告主體的問題
二、有數名親告人的情況
三、侵占罪的偵查、調查問題
四、既有公訴案又有親告案的情況
第十二章 敲詐勒索罪
第一節 敲詐勒索罪的構成
一、恐嚇行為
二、行為客體
三、財產處分
四、故意
第二節 敲詐勒索罪的認定
一、權利行使與敲詐勒索的區分
二、敲詐勒索罪與詐欺罪的關係
三、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關係
四、敲詐勒索罪與綁架罪的關係
五、如何認定多次敲詐勒索
六、本罪的既遂與未遂
第三節 敲詐勒索罪的處罰
一、量刑幅度的選擇與確定
二、加重情節的認定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