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則

刑法分則是關於犯罪和相應法定刑的規範體系,是刑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中國刑法分則根據犯罪侵犯的不同客體和社會危害性大小,將各種犯罪依次劃分為以下8類: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妨害婚姻家庭罪;瀆職罪。刑法分則規範是解決具體定罪量刑問題的標準,是刑法總則的具體化。

刑法分則包括:第一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第八章 貪污賄賂罪;第九章 瀆職罪;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