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於無刑

刑期於無刑(xíng qī yú wú xíng)是一個文化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刑期於無刑
  • 拼音:xíng qī yú wú xíng
解釋,示例,

解釋

採用刑罰的目的在於消滅刑罰。這是儒家“德政”思想的延伸。依照儒家的觀點,禮樂教化是治理國家的主要手段,刑罰是一種不得不採取的輔助手段;國家治理的目標,在於通過這兩戰晚淋種手段,使人受到感化,端正德行,恪守規範,從而達到天下大治,使刑罰成為不必要的存在,即“無刑”。這祖榆估也是“德政”框架內刑罰手段所達到的理想境界,其中隱含手段和目的相一致的辯證觀點。

示例

帝曰:“……期於予治,刑期於無刑,民協於中。” (船精祖《尚鴉嚷促跨書·大禹謨》) (帝舜說:“……希望我的政事達到理想境地,用刑罰影婚道消滅辯糠墓戲刑罰,民眾合於中正之乎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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