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錄相是指運用普通錄相的基本原理,用以固定刑事犯罪現場,記錄勘驗、檢查、解剖和審訊等偵查活動的過程及情況,記錄物證檢驗的結果,蒐集和儲存犯罪檔案資料的一種先進的技術手段。由於錄相具有連續、完整、再現等特點,因而較之照相具有更大的優越性。在偵破獄內重大案件特別是特大案件的過程中,除了運用照相、筆錄、繪圖等形式記錄和固定外,都應儘可能使用錄相方法作完整、連續的記錄,以備隨時查用。錄相與照相的規則基本一致,要求客觀、真實、除了可以剪輯和配音之外,不得進行任何技術加工。
錄相的順序應按先遠後近、先外圍後中心的步驟進行;錄相的內容應包括現場方位、中心和細目等。目前,錄相帶尚未直接作為證據參與訴訟活動,但重大、特大案件的錄相磁帶卻是直觀形象的寶貴歷史資料。為了保證檔案材料的完整性,還應將屍體檢驗、審訊情況及破案結果一同錄入磁帶,並注意配以完整的解說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