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律師基礎實務

刑事訴訟律師基礎實務

《刑事訴訟律師基礎實務》是201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書籍,作者是錢列陽 婁秋琴 。

主要講述了律師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這是一項最基本的律師業務。辯護人的責任就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訴訟律師基礎實務
  • 作者:錢列陽 婁秋琴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1月30日
  • 定價:4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300-25111-0
  • 字數:383 千字
  • 書號:251110
  • 印次:2-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律師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這是一項最基本的律師業務。辯護人的責任就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律師辯護能否達到預期的目的,作為辯護人自身必須進行深入研究。作者根據自身辦案實踐,就律師刑辯業務的要點和技巧作總結和探討。

圖書目錄

第 一 章 概 述
第 一 節 我 國 刑 事 訴 訟 律 師 制 度 的 歷 史 沿 革 第 二 節 刑 事 訴 訟 中 律 師 的 法 律 地 位 和 職 責
第 三 節 刑 事 訴 訟 中 律 師 應 當 具 備 的 基 本 素 質
第 四 節 刑 事 訴 訟 中 律 師 職 業 道 德 和 執 業 紀 律
第 二 章 接 收 案 件
第 一 節 接 待 客 戶
第 二 節 商 談 律 師 費 用
第 三 節 辦 理 委 托 手 續
第 四 節 法 律 援 助 案 件 的 接 收
第 三 章 偵 查 階 段 的 律 師 辯 護 實 務
第 一 節 前 期 準 備 工 作
第 二 節 會 見 與 通 信
第 三 節 證 據 的 收 集 和 申 請
第 四 節 參 與 審 查 逮 捕 程 序
第 五 節 申 請 羈 押 必 要 性 審 查
第 六 節 申 請 變 更 、 解 除 強 制 措 施
第 七 節 提 出 法 律 意 見
第 八 節 其 他 法 律 服 務
刑 事 訴 訟 律 師 基 礎 實 務
第 四 章 審 查 起 訴 階 段 的 律 師 辯 護 實 務
第 一 節 前 期 準 備 工 作
第 二 節 查 閱 案 卷 材 料 第 三 節 會 見 與 通 信
第 四 節 收 集 調 取 證 據 第 五 節 提 出 辯 護 意 見 第 六 節 其 他 法 律 服 務
第 五 章 第 一 審 程 序 中 的 律 師 辯 護 實 務
第 一 節 前 期 準 備 工 作
第 二 節 了 解 案 件 情 況 第 三 節 開 庭 前 的 準 備 第 四 節 參 加 一 審 開 庭
第 五 節 庭 後 工 作
第 六 節 其 他 案 件 的 辯 護
第 六 章 第 二 審 程 序 中 的 律 師 辯 護 實 務
第 一 節 前 期 準 備 工 作
第 二 節 了 解 案 件 情 況 第 三 節 開 庭 前 的 準 備 第 四 節 參 加 二 審 開 庭
第 五 節 庭 後 工 作
第 六 節 其 他 案 件 的 辯 護
第 七 章 死 刑 復 核 階 段 的 律 師 辯 護 實 務
第 一 節 概 述
第 二 節 死 刑 案 件 的 復 核
第 三 節 律 師 參 與 復 核 程 序
第 八 章 審 判 監 督 程 序 中 的 律 師 實 務
第 一 節 審 判 監 督 程 序 的 啟 動
第 二 節 代 為 提 起 申 訴
第 三 節 參 加 再 審 程 序
第 九 章 代 理 律 師 實 務
第 一 節 擔 任 公 訴 案 件 被 害 人 的 訴 訟 代 理 人
第 二 節 擔 任 自 訴 案 件 當 事 人 的 訴 訟 代 理 人
第 三 節 擔 任 附 帶 民 事 訴 訟 原 告 人 的 訴 訟 代 理 人
第 四 節 擔 任 附 帶 民 事 訴 訟 被 告 人 的 訴 訟 代 理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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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 十 章 特 別 程 序 的 律 師 實 務
第 一 節 未 成 年 人 刑 事 案 件 訴 訟 程 序
第 二 節 當 事 人 和 解 的 公 訴 案 件 訴 訟 程 序
第 三 節 犯 罪 嫌 疑 人 、 被 告 人 逃 匿 、 死 亡 案 件 違 法 所 得 的 沒 收 程 序
第 四 節 依 法 不 負 刑 事 責 任 的 精 神 病 人 的 強 制 醫 療 程 序
第 十 一 章 結 案
第 一 節 結 案 類 型
第 二 節 案 卷 整 理
參 考 書 目

作者簡介

錢列陽,北京紫華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華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北京市律師協會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司法執行行為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檢察機關和北京市高院特邀監督員,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青年政治學院中華女子學院西南政法大學等高校的客座教授或研究生兼職導師,曾辦理徐翔操縱證券市場,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劉曉慶涉稅案,廈門遠華公司走私案等多起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
婁秋琴,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大成刑事業務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大成刑辯學院副院長,大成麗人刑辯營主任,北京市律師協會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兼職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北京市法學會會員,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生。
婁秋琴律師專注於刑事辯護業務,辦理了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和濫用職權案、甘肅陳琴琴故意殺人死緩改判無罪等大量具有社會影響力的疑難複雜案件。著有《常見刑事案件辯護要點》《刑事訴訟律師基礎實務》《公司企業管理人員刑事法風險與防範》《商界警示》《從政警示》《這樣做HR最有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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