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內容包括:搶劫罪、搶奪罪的基本理論與司法認定精要;典型案例訴辯審評;辦案依據。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案例訴辯審評--搶劫罪搶奪罪/刑法分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作者:梅傳強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頁數:329頁
- 開本:16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刑事案例訴辯審評——搶劫罪搶奪罪》由梅傳強主編,為《刑法分則實務叢書》之一。本套叢書通過特有的體例安排,即基本情況、訴辯主張、法院認定事實和證據、判案理由、定案結論和法理解說六個部分的內容,完整地展現了從訴到辯的全過程。本書從訴、辯、審、評四個角度全方位解析了搶劫罪、搶奪罪的操作實務。供司法工作人員在法律適用、定罪量刑時借鑑比照,對刑法教學與研究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
作者簡介
梅傳強,男,漢族,1965年9月出生於四川省鄰水縣;1989年7月畢業於西南師範大學心理學研究所,獲心理學碩士學位。現為西南政法大學刑法教研室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刑法學在職博士生。兼任中國心理學會法制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犯罪學會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市心理學會理事兼套用心理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原四川省高校心理諮詢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等職。
在科研方面,參與了國家教委博士點基金項目《當代青年的價值觀研究》和四川省重點項目《大學生心理諮詢與治療》、《人生心理諮詢手冊》、《大學生行為學》的研究工作,主持了校重點項目《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和《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研究》等課題的研究工作。自1991年以來,已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16部,其中,主編5部;在《心理科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重慶大學學報》、《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科研成果中,獲省級三等獎2項,校級獎1項,1996年獲西南政法大學“八五”優秀科研人員稱號。
有關大學生心理學、大學生心理諮詢與治療、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問題一直是作者的研究課題之一。
在科研方面,參與了國家教委博士點基金項目《當代青年的價值觀研究》和四川省重點項目《大學生心理諮詢與治療》、《人生心理諮詢手冊》、《大學生行為學》的研究工作,主持了校重點項目《青少年犯罪心理研究》和《未成年人犯罪問題研究》等課題的研究工作。自1991年以來,已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16部,其中,主編5部;在《心理科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重慶大學學報》、《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等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20餘篇;科研成果中,獲省級三等獎2項,校級獎1項,1996年獲西南政法大學“八五”優秀科研人員稱號。
有關大學生心理學、大學生心理諮詢與治療、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等問題一直是作者的研究課題之一。
圖書目錄
第一部分 搶劫罪、搶奪罪的基本理論與司法認定精要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罪名淵源
(一)搶劫罪的罪名淵源
(二)搶奪罪的罪名淵源
二、關於搶劫罪、搶奪罪犯罪構成的問題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客體問題
(二)搶劫罪、搶奪罪的客觀方面問題
(三)搶劫罪、搶奪罪的主觀方面問題
三、關於搶劫罪、搶奪罪的認定問題
(一)轉化型搶劫與準搶劫罪的認定
(二)搶劫罪、搶奪罪的罪與非罪標準問題
(三)搶劫罪、搶奪罪此罪彼罪的區別問題
四、搶劫罪、搶奪罪一罪數罪問題
(一)搶劫罪的一罪與數罪
(二)搶奪罪的一罪與數罪
五、搶劫罪、搶奪罪的犯罪形態問題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既遂與未遂
(二)搶劫罪、搶奪罪的犯罪中止
(三)共同犯罪中的相關問題
六、搶劫罪、搶奪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立案標準問題
(二)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三)搶奪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訴辯審評
一、搶劫罪、搶奪罪案例
案例1:邸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中對暴力的理解
案例2:馬某某等搶劫案
——搶劫罪中暴力脅迫程度的認定
案例3:甘某某、張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主觀方面的理解
案例4:覃某搶劫案
——以財產性利益為非法占有對象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5:徐某某搶劫案
——強行占有被行政機關依法扣押的財物是否為非法占有
案例6:韋某搶劫案
——先殺人後搶劫是否需要數罪併罰
案例7:張某搶劫案
——以投毒殺人為手段而搶劫的是否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案例8:吳某某搶劫案
——搶劫無證營運計程車是否能認定為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
案例9:廖某、歐某搶劫案
——共同搶奪後抗拒抓捕過程中共犯的認定
案例10:梁某某、石某某搶劫案
——轉化型搶劫罪中對盜竊行為的要求
案例11:方某某搶劫案
——轉化型搶劫罪中對暴力、脅迫的理解
案例12:謝某某、袁某某搶劫案
——盜竊數額較小但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能否轉化為搶劫
案例13:馮某甲、馮某乙搶劫案
——盜竊槍枝行為在轉化型搶劫中的評價問題
案例14:吉某、尖某某搶劫致人死亡案
——轉化型搶劫罪中“當場”的理解
案例15:吳某某等搶劫案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詐欺罪的區分
案例16:趙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分
案例17:曹某某、朱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強迫交易罪的區分
案例18:宋某搶奪案
——為窩藏贓物而抗拒抓捕中“當場”的理解
案例19:金某搶奪案
——搶奪罪客觀方面的認定
案例20:曾某搶奪案
——搶奪既遂與未遂的認定
案例21:郝某某、劉某某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
——夜間生活的加油站的“戶”之認定
案例22:何某某等五人搶劫案
——運輸船中有人生活時的“戶”之認定
案例23:秦某某搶劫案
——夜間有人值班的商店的“戶”之認定
案例24:趙某某、李某某搶劫案
——入室盜竊轉化為搶劫的認定
案例25:黃某某、唐某某搶劫案
——入戶搶劫的認定
案例26:劉某、朱某搶劫案
——搶劫罪“著手”行為的認定
案例27:韓某、徐某、董某、劉某搶劫案
——搶劫罪犯罪預備形態的認定
案例28:艾某某搶劫、故意殺人案
——搶劫罪中止形態的認定
案例29:何某、野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未遂形態的認定
二、搶劫罪、搶奪罪與其他罪區別的案例
案例30:妥某某搶劫案
——如何理解盜竊罪的秘密竊取
案例31:宋某盜竊案
——使被害人受驚而趁機竊取財物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案例32:陸某等搶劫案
——實施盜竊行為時暴力威脅的定性
案例33:祝某、王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盜竊罪之區別
案例34:裴某某搶劫案
——將被害人關在房內奪取其財物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案例35:張某、李某搶劫案
——以交易為藉口實施暴力劫取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案例36:孟某等搶劫案
——如何區別搶劫罪與強迫交易罪
案例37:付某某、喬某某搶奪案
——公然奪取和騙取的區別
案例38:羅某、庹某搶劫案
——搶劫罪和信用卡詐欺罪的區別
案例39:李某、朱某搶劫案
——如何理解“攜帶兇器”搶奪
案例40:甄某某搶劫案
——如何認定搶劫罪中的暴力威脅
案例41:魯某搶劫案
——搶奪罪和搶劫罪中暴力的區別
案例42:莫某某等搶劫、敲詐勒索案
——如何區分搶劫和敲詐勒索的故意
案例43:朱某某、王某某搶劫、敲詐勒索案
——以暴力手段勒索財物行為的定性
案例44:范某等三人敲詐勒索案
——敲詐勒索中威脅行為的認定
案例45:費某某搶劫、尋釁滋事案
——尋釁滋事與搶劫行為手段的區別
案例46:曹某某搶劫、敲詐勒索案
——一行為還是數行為的認定
案例47:李某某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
——兼議入戶搶劫罪犯罪形態
案例48:於某某、朱某某搶劫案
——兼議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認定
案例49:張某某等人搶劫案
——搶劫與尋釁滋事的區分
案例50:馬某某等人搶劫案
——未成年人搶劫與尋釁滋事的區分
案例51:祝某搶劫案
——搶劫與敲詐勒索的區分
案例52:樊某某搶劫案
——搶劫、敲詐勒索中威脅的區別
三、搶劫罪、搶奪罪罪與非罪界限的案例
案例53:蔣某搶劫案
——強行補票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54:卡某搶劫案
——搶劫過程中雙方形成相持如何定性
案例55:馬甲、馬乙搶劫案
——無故毆打、取得財物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56:喬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民事糾紛的區別
案例57:田某某搶奪案
——搶奪自家財物如何定性
案例58:楊某搶劫案
——酒後鬧事與搶劫罪的區別
案例59:曾某搶劫(預備)案
——搶劫罪犯罪預備如何認定
案例60:張某、王某搶劫案
——索要欠款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61:張某等搶劫案
——搶劫毒品並供述被害人販毒事實如何定性
第三部分 辦案依據
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類編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罪名淵源
(一)搶劫罪的罪名淵源
(二)搶奪罪的罪名淵源
二、關於搶劫罪、搶奪罪犯罪構成的問題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客體問題
(二)搶劫罪、搶奪罪的客觀方面問題
(三)搶劫罪、搶奪罪的主觀方面問題
三、關於搶劫罪、搶奪罪的認定問題
(一)轉化型搶劫與準搶劫罪的認定
(二)搶劫罪、搶奪罪的罪與非罪標準問題
(三)搶劫罪、搶奪罪此罪彼罪的區別問題
四、搶劫罪、搶奪罪一罪數罪問題
(一)搶劫罪的一罪與數罪
(二)搶奪罪的一罪與數罪
五、搶劫罪、搶奪罪的犯罪形態問題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既遂與未遂
(二)搶劫罪、搶奪罪的犯罪中止
(三)共同犯罪中的相關問題
六、搶劫罪、搶奪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一)搶劫罪、搶奪罪的立案標準問題
(二)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三)搶奪罪的刑事責任問題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訴辯審評
一、搶劫罪、搶奪罪案例
案例1:邸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中對暴力的理解
案例2:馬某某等搶劫案
——搶劫罪中暴力脅迫程度的認定
案例3:甘某某、張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主觀方面的理解
案例4:覃某搶劫案
——以財產性利益為非法占有對象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5:徐某某搶劫案
——強行占有被行政機關依法扣押的財物是否為非法占有
案例6:韋某搶劫案
——先殺人後搶劫是否需要數罪併罰
案例7:張某搶劫案
——以投毒殺人為手段而搶劫的是否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
案例8:吳某某搶劫案
——搶劫無證營運計程車是否能認定為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
案例9:廖某、歐某搶劫案
——共同搶奪後抗拒抓捕過程中共犯的認定
案例10:梁某某、石某某搶劫案
——轉化型搶劫罪中對盜竊行為的要求
案例11:方某某搶劫案
——轉化型搶劫罪中對暴力、脅迫的理解
案例12:謝某某、袁某某搶劫案
——盜竊數額較小但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能否轉化為搶劫
案例13:馮某甲、馮某乙搶劫案
——盜竊槍枝行為在轉化型搶劫中的評價問題
案例14:吉某、尖某某搶劫致人死亡案
——轉化型搶劫罪中“當場”的理解
案例15:吳某某等搶劫案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詐欺罪的區分
案例16:趙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的區分
案例17:曹某某、朱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強迫交易罪的區分
案例18:宋某搶奪案
——為窩藏贓物而抗拒抓捕中“當場”的理解
案例19:金某搶奪案
——搶奪罪客觀方面的認定
案例20:曾某搶奪案
——搶奪既遂與未遂的認定
案例21:郝某某、劉某某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
——夜間生活的加油站的“戶”之認定
案例22:何某某等五人搶劫案
——運輸船中有人生活時的“戶”之認定
案例23:秦某某搶劫案
——夜間有人值班的商店的“戶”之認定
案例24:趙某某、李某某搶劫案
——入室盜竊轉化為搶劫的認定
案例25:黃某某、唐某某搶劫案
——入戶搶劫的認定
案例26:劉某、朱某搶劫案
——搶劫罪“著手”行為的認定
案例27:韓某、徐某、董某、劉某搶劫案
——搶劫罪犯罪預備形態的認定
案例28:艾某某搶劫、故意殺人案
——搶劫罪中止形態的認定
案例29:何某、野某某搶劫案
——搶劫罪未遂形態的認定
二、搶劫罪、搶奪罪與其他罪區別的案例
案例30:妥某某搶劫案
——如何理解盜竊罪的秘密竊取
案例31:宋某盜竊案
——使被害人受驚而趁機竊取財物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案例32:陸某等搶劫案
——實施盜竊行為時暴力威脅的定性
案例33:祝某、王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盜竊罪之區別
案例34:裴某某搶劫案
——將被害人關在房內奪取其財物的行為應如何定性·
案例35:張某、李某搶劫案
——以交易為藉口實施暴力劫取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案例36:孟某等搶劫案
——如何區別搶劫罪與強迫交易罪
案例37:付某某、喬某某搶奪案
——公然奪取和騙取的區別
案例38:羅某、庹某搶劫案
——搶劫罪和信用卡詐欺罪的區別
案例39:李某、朱某搶劫案
——如何理解“攜帶兇器”搶奪
案例40:甄某某搶劫案
——如何認定搶劫罪中的暴力威脅
案例41:魯某搶劫案
——搶奪罪和搶劫罪中暴力的區別
案例42:莫某某等搶劫、敲詐勒索案
——如何區分搶劫和敲詐勒索的故意
案例43:朱某某、王某某搶劫、敲詐勒索案
——以暴力手段勒索財物行為的定性
案例44:范某等三人敲詐勒索案
——敲詐勒索中威脅行為的認定
案例45:費某某搶劫、尋釁滋事案
——尋釁滋事與搶劫行為手段的區別
案例46:曹某某搶劫、敲詐勒索案
——一行為還是數行為的認定
案例47:李某某搶劫、強制猥褻婦女案
——兼議入戶搶劫罪犯罪形態
案例48:於某某、朱某某搶劫案
——兼議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認定
案例49:張某某等人搶劫案
——搶劫與尋釁滋事的區分
案例50:馬某某等人搶劫案
——未成年人搶劫與尋釁滋事的區分
案例51:祝某搶劫案
——搶劫與敲詐勒索的區分
案例52:樊某某搶劫案
——搶劫、敲詐勒索中威脅的區別
三、搶劫罪、搶奪罪罪與非罪界限的案例
案例53:蔣某搶劫案
——強行補票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54:卡某搶劫案
——搶劫過程中雙方形成相持如何定性
案例55:馬甲、馬乙搶劫案
——無故毆打、取得財物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56:喬某搶劫案
——搶劫罪與民事糾紛的區別
案例57:田某某搶奪案
——搶奪自家財物如何定性
案例58:楊某搶劫案
——酒後鬧事與搶劫罪的區別
案例59:曾某搶劫(預備)案
——搶劫罪犯罪預備如何認定
案例60:張某、王某搶劫案
——索要欠款是否構成搶劫罪
案例61:張某等搶劫案
——搶劫毒品並供述被害人販毒事實如何定性
第三部分 辦案依據
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類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