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偵查程式理論與改革研究

刑事偵查程式理論與改革研究

本書主要是以偵查主體——偵查對象——偵查行為為基本框架進行研究的,平衡控制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基本理念及相應的規則制度的設計亦貫穿於這些內容之中。作者試圖在控制犯罪與保障人權之間尋求平衡:一方面賦予偵查機關更多的偵查手段,如賦予偵查機關監聽、誘惑偵查、當事人同意情況下準許搜查等權利,另一方面賦予犯罪嫌疑人更多的權利及救濟途徑。當然,基於中國當前的立法與司法現狀,應向人權保障方面作更多的傾斜。

基本介紹

  • 書名:刑事偵查程式理論與改革研究
  • 作者:劉梅香
  • ISBN:9787802262379
  • 頁數:285頁
  • 定價:20.00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6-1
  • 開本:大32開
  • 字數:238000
內容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是以偵查主體——偵查對象——偵查行為為基本框架進行研究的,平衡控制犯罪與保障人權的基本理念及相應的規則制度的設計亦貫穿於這些內容之中。作者試圖在控制犯罪與保障人權之間尋求平衡:一方面賦予偵查機關更多的偵查手段,如賦予偵查機關監聽、誘惑偵查、當事人同意情況下準許搜查等權利,另一方面賦予犯罪嫌疑人更多的權利及救濟途徑。當然,基於中國當前的立法與司法現狀,應向人權保障方面作更多的傾斜。

目錄

第一章 偵查程式基本理論及改革方向
一、偵查程式基本理論
(一)偵查程式的概念
(二)偵查程式的目的
(三)偵查程式之構造
(四)偵查程式的理念與原則
二、偵查程式改革的必要性
(一)是審判中心主義的必然要求
(二)是司法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
(三)偵查實務中侵犯人權的現象急需遏制
(四)是與國際人權公約保持一致的需要
三、偵查程式改革的思路與方向
(一)兼顧打擊犯罪、保障人權及訴訟效率的多元價值目標,但稍側重於保障人權
(二)關注國際社會在刑事訴訟領域的最新動向,密切關注已高度正當程式化的國家近些年在刑事司法領域中的變化
(三)偵查程式的修改要切合中國實際情況
(四)注意完善各種制度改革後的配套措施,以及制度本身的可操作性,增強其技術含量
第二章 偵查程式中的專門機關及其相互關係
一、外國偵查程式中的專門機關
(一)警察機關
(二)檢察機關
(三)其他重要偵查機關
(四)警察機關與檢察機關的關係
(五)偵查程式中的法院與偵查機關的關係
二、我國偵查程式中的專門機關
(一)現狀
(二)改進的建議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問題研究
一、犯罪嫌疑人的確認
(一)確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義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與初查時的嫌疑對象之區分
(三)確認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條件
(四)確認犯罪嫌疑人的時間界限
(五)確認犯罪嫌疑人的程式
二、犯罪嫌疑人的知悉權
(一)知悉權的涵義及其價值分析
(二)國際公約及外國立法中犯罪嫌疑人的知悉權
(三)我國犯罪嫌疑人知悉權的現狀及立法完善
三、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
(一)賦予犯罪嫌疑人辯護權的必要性
(二)犯罪嫌疑人行使辯護權的機制性障礙
(三)國際公約及外國立法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
(四)我國犯罪嫌疑人辯護權的立法完善
四、犯罪嫌疑人的義務
(一)犯罪嫌疑人為何有忍受偵查的義務
(二)犯罪嫌疑人承擔義務的原則
(三)我國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義務及評析
第四章 偵查行為規則體系研究
一、引論
(一)偵查行為規則體系的涵義
(二)偵查行為的分類
(三)我國偵查行為規則體系之重構
二、盤查、留置
(一)盤查、留置的涵義
(二)盤查、留置的立法與實務
(三)我國盤查、留置制度之完善
三、逮捕
(一)我國現行法中的逮捕制度之評析
(二)我國逮捕制度之重構
四、搜查
(一)搜查的概念
(二)關於搜查制度的外國法考察
(三)我國搜查制度之缺陷
(四)我國搜查制度之完善
五、扣押
(一)扣押的概念
(二)我國扣押制度之缺陷
(三)我國扣押制度之完善
六、強制取樣
(一)強制取樣的概念
(二)強制取樣的立法與實務
(三)確立我國的強制取樣制度
七、誘惑偵查
(一)誘惑偵查的概念
(二)誘惑偵查的立法與實務
(三)確立我國的誘惑偵查制度
八、監聽
(一)監聽的概念
(二)我國監聽的立法與實務
(三)確立我國的監聽制度
九、通緝
(一)通緝的概念
(二)我國通緝制度的缺陷
(三)通緝制度的完善
十、查詢、凍結
(一)查詢、凍結的概念
(二)我國查詢、凍結制度的缺陷
(三)我國查詢與凍結制度之完善
十一、辨認
(一)辨認的概念
(二)辨認的立法與實務
(三)我國辨認制度之完善
十二、訊問
(一)訊問概念辨析
(二)關於訊問的程式規則
(三)關於訊問方法
第五章 偵查程式中的羈押與保釋
一、羈押
(一)羈押的目的
(二)羈押的條件
(三)羈押的場所
(四)羈押的程式
(五)羈押的期限
二、保釋
(一)保釋的概念
(二)保釋的條件
(三)違法保釋義務之後果
第六章 偵查行為的程式性制裁
一、偵查行為可訴性之涵義及其意義
二、偵查行為可訴性之理論基礎
(一)司法最終裁決原則
(二)程式正義理論
(三)人權保障理論
三、偵查行為訴訟之提起
四、偵查行為訴訟之受理與審理程式
五、程式性制裁的方式
(一)訴訟行為無效
(二)終止訴訟
(三)非法證據排除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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