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稅制

分類稅制指對稅法規定的各種來源不同的所得,分別課以各種不同的所得稅的一種制度。如對土地、房屋所得,課以不動產所得稅;對薪給報酬所得,課以薪給報酬所得稅;對證券存款所得課以證券存款利息所得稅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類稅制
  • 別稱:分類所得稅制
  • 定義:對於納稅人的各類所得
  • 來源:扣除標準和稅率
簡介,舉例,缺點,

簡介

分類稅制
分類稅制,是指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徵收制度,按個人在同一時間取得不同項目的勞務報酬可分別扣除費用。與分類稅制不同的稅制是綜合稅制,也可采有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
分類制的理論依據是,不同性質的所得項目採用不同扣除標準和稅率,以使各類所得的稅負輕重有別。例如,對勞動所得(如工薪)課以較輕的稅,對非勞動所得(如利潤、股息、紅利、租金等)課以較重的稅。分類制區分勞動與非勞動所得課以輕重不同的稅收體現了稅收的公平收入分配的功能,同時,分類所得稅制具有分類源泉課徵,徵收簡便,征管成本低的優點。然而,其缺陷也非常明顯,分類課徵不能全面、完整的體現納稅人納稅能力,從而會造成所得來源多、綜合收入高的納稅人反而不用交稅或交較少的稅,而所得來源少,收入相對集中的卻要交較多的稅,不符合量能課稅原則。此外,分類課徵由於採用分類的差別扣除和差別稅率,給納稅人通過不同類別收入的轉移以進行逃避稅的行為提供了機會。個人所得稅在英國最早開徵時採用的是分類制,目前,世界上個人所得稅採用完全的分類稅制模式的國家很少。

舉例

採取分類稅制時,個人在同一時間取得不同項目的勞務報酬可分別扣除費用。
比如,甲有工薪所得、勞務報酬、稿費收入等3項所得,而每項所得又恰好都是卡在費用扣除額800元上,那么雖然甲的月收入達到2400元,但是卻不用繳納一分錢的個人所得稅
然而,與甲月收入相同、但是月收入全部來自工薪所得的人,卻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135元(2400元扣除800元費用後為1600元,適用10%%的稅率,應納稅額為1600元×10%%-25元速算扣除數=135元)。

缺點

從上面例子不難看出,採用分類稅制與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稅制,兩人的稅負明顯不公。分類稅制暴露出的問題:
一是按所得項目分項、按次徵稅,與綜合各項所得按年徵稅相比,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
二是對不同的所得項目採取不同稅率和扣除辦法,容易造成納稅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費用,存在較多的逃稅避稅漏洞。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則將個人的部分經常性收入項目合併綜合徵收個人所得稅,不區分收入來源的不同;而個人其他臨時性、偶然性收入則可以分項單獨徵收,避免了由於重複扣除費用帶來的稅負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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