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銷協定

分銷協定

分銷協定或承銷商協定是指由主承銷人、國際協調人和全體承銷商簽署的旨在明確承銷團成員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分銷協定在許多內容上與承銷協定重疊,並且具有將承銷協定有關權利義務進一步分解的法律意義。分銷協定通常與承銷協定同時簽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銷協定
  • 解釋:由國際協調人和全體承銷商簽署
  • 內容:承銷份額承諾
  • 名單:向主承銷人傳送認購名單
分銷協定的內容,分銷協定的內容,承銷份額承諾,送達股份認購名單,匯轉股款,佣金與費用,授權條款,陳述與保證,固定價格,通知事項,承銷人間的關係,保密條款,

分銷協定的內容

分銷協定的實質性內容通常包括:

分銷協定的內容

承銷份額承諾

本條款須明確全體承銷人各自承銷的暇份數額、承鉑義務含義(包銷或餘額包銷等)、承銷義務是否具有連帶性質、工承銷人調整承銷份額的權利、承銷人分別承諾表示等內容。

送達股份認購名單

本條款須明確各承銷人向主承銷人傳送認購名單和投資者資料的方式、最後時間、程式和要求,還須明確主承銷人將認股總名單傳送十發行人的時限:

匯轉股款

本條款須明確各承銷人向主承銷人匯轉股款的時限(國際時限)、方式、指定存放賬戶,還須明確壬承銷人向收款銀行的發行人賬戶轉款的最後時限、方式和存放利息歸屬等內容。

佣金與費用

本條款應當明確工承銷人和承銷人有權收取的承銷費標準、顧問費標準,管理費用數額、費用計算方法、費用扣收方式、配售股份加收佣金標準等。

授權條款

全體承銷人應於本條款中不可撤銷地授權工承銷人和國際協調人為其代理人,使之有權代表全體承銷人簽署運用收款銀行賬戶、豁免承銷限制條件、發出有關的事實通知,決定拖延或更改承銷終結日、對於緊急事項酌量處理,工承銷人和國際協調人根據此授權而從事的合理行為之效果將由全體承銷人承擔。

陳述與保證

承銷人應於本條款中承諾其主體之合法性、具有合法經營能力、不在限定地區之外違法發行股份、不使聞未經發行人和主承銷人簽署檔案以外的其他拍毆材料等。

固定價格

各承銷人應於本條款中承諾將依據承銷協定和分銷協定約定的範圍內,以統一的價格進行國際配售,不得以低於披露配售價的價格售股,並應保障認購人在結束日之前不以低價再行轉讓。

通知事項

本條款應詳細列明各承銷人的通知地址、通知時限、通知方式、通知生效時間等事項。

承銷人間的關係

本條款通常要明確各承銷人之間的關係不構成合夥關係,不構成合營關係,不構成連帶關係或共同關係,並通常要明確各承銷人僅依承銷協定和分銷協定負有分別承銷義務,其行為僅受到承銷協定和分銷協定的約束。

保密條款

本條款通常要求全體承銷人對招股檔案、股票發行條件、承銷協定和分銷協定之內容承諾負有保密責任。除上述條款外,分銷協定中通常還包括釋義條款、國際時間條款、部分失效及不可執行條款、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條款、協定文本與生效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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