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購聯銷是若干零售企業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分別收購農副產品,然後由一個企業統一對外銷售的一種購銷聯營形式。例如縣供銷社與幾個基層社聯營,由各基層社收購某些農副產品交由縣社去統一出售,或幾個基層社分別收購農副產品,然後交由其中一個基層社去統一銷售。分購聯銷農副產品有利於聚集起較大批量農副產品,統一調撥銷售,從而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
指供應商提供商品在商店指定區域設立品牌專櫃由百貨店營業員及供應商的銷售人員共同負責銷售。在商品尚未售出的情況下,該商品仍屬供應商所有,百貨店不承擔該商品的跌價損失及其他風險。供應商按售價扣除與百貨店約定的分成比例後開具發票給百貨店,百貨店在商品售出後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通過商品進銷差價核算結轉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