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權制決策體制是指下級決策機關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有權獨立自主地決定問題的決策體制。上級決策機關對其在許可權內決定處理的事情,不得予以干涉。分權制決策體制的優點是:可以發揮決策系統下級機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可使下級決策者獨立自主地工作,充分發揮自己的智慧和才幹;可使下級因地制宜地貫徹上級指示,從實際情況出發,依據不同的特點去處理問題,充分發揮本身的長處和優勢,比較容易適應客觀環境的變化;可以防止上級決策者的專斷和濫用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權制決策體制
- 含義:指下級決策機關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有權獨立自主地決定問題的決策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