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式電源政策

《分散式電源政策》是一項由官方部門頒布的電源政策檔案。

1.1分散式能源的定義
國際分散式能源聯盟WADE對 “分散式能源”定義:由下列發電系統組成,這些系統能夠在消費地點或很近的地方發電(1)高效的利用發電產生的廢能—生產熱和電(2)現場端的可再生能源系統(3)包括利用現場廢氣、廢熱以及多餘壓差來發電的能源循環利用系統。這些系統歸為分散式能源系統,而不考慮這些項目的規模、燃料或技術,及該系統是否聯網等條件。
分散式能源的先進技術包括太陽能利用、風能利用、燃料電池和燃氣冷熱電三聯供等多種形式。
1.2分散式電源的優點以及研究其交易模式的意義
大容量高參數機組的中心電站 、超高壓遠距離輸電、大電網互聯集中供 電,這是工業化過程中電力工業發展的必經之路 ,也是 目前 電能生產輸送和分配的主要方式。但是它在適應負荷變化的靈活性與供電安全性方面都存在一些弊端 。在最近的南方冰災和汶川震災期間都發生了大面積的停電。近年來屢屢發生的能源危機、電力危機與大面積停電事故中,已暴露 出現有 的龐大 電力系統存在“笨拙”而又“脆弱”的缺點。而分散式能源具有能源利用效率高,環境負面影響小,能提高能源供應可靠性和經濟效益的特點。制定合理有效的分散式電源交易模式可以促進分散式能源建設的健康快速發展。
國內外可再生能源分散式電源政策和措施
2.1強制性或指令性政策
該政策主要是指由政府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條例,政府批准的技術政策、法規、條例和其他一些具有指令性的規定。主要包擴可再生能源份額標準和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制度。其中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制度的是實施要依賴於可再生能源份額制度的實施。改政策具體實施過程中可再生能源發電商、政府和電力的只能和義務:
政府:制定電力公司和部分用於的可在再生能源的份額比例
電力公司:要購買可再生能源發電商生產的電能並完成自己的份額比例
發電商:提供可再生能源
強制性或指令型政策的優缺點:
優點
可以促進可再生能源在不同地區均、健康地發展。可以通過在地區間的可再生能源的交易來解決地區間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的差異。
缺點
(1)不能反映可再生能源的真是實用價值
(2)雖然可再生能源發點上的利益得到了保障,但是沒有考慮到具有可再生能源份額用戶的利益。
2.2經濟激勵政策
經濟激勵政策包括由政府制定或批准執行的各類經濟刺激措施。入各種形式的補貼、價格優惠、稅收減免、貼息或低息貸款等。
購電法
購電法中可再生能源開發商得到擔保的電力銷售價格和電力公司的購電契約。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和常規上網電價的差額由政府來補貼。
購電法的優缺點
優點:考慮到了電力公司的利益。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和常規上網電價的差額由政府來補貼
缺點:仍不能反應可再生分散式電源的真是使用價值。可再生能源的市場需求是由政策法規來保障的。可再生能源的外部效應完全由政府承擔,加大了政府財政壓力。
2.3市場開拓策略
市場開拓策略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採用有利於分散式能源語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的新的運行機制和方法。如公開招標、公頃競爭、聯合開發方式。
投標政策
此政策用招標和投標的方式在分散式電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商側引入競爭,通過公平競爭降低可再生能源和分散式電源的生產正本和促進其相應技術的發展。並確定電力公司在確定期間內以制定價格,從有資格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商購買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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