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縣農業農村和糧食局

分宜縣農業農村和糧食局

分宜縣農業農村和糧食局於2019年1月由中共分宜縣委農村工作部、分宜縣農業局、分宜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分宜縣糧食局組建而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宜縣農業農村和糧食局
  • 辦公地址:分宜縣政務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三農”工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提出“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全縣糧食流通產業政策、產業結構和布局的建議,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負責監督指導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二)擬定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負責有關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行業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協調“菜籃子”工作,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監督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漁政漁港和農藥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貫徹執行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承擔農產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
(六)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城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
(七)按照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性標誌產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農藥、獸(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肥料、農業用水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縣內生產種子、農藥、獸藥有關肥料、飼料等產品的登記報審工作。
(八)負責全縣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種畜禽管理、飼料管理工作,承擔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組織獸藥醫政、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縣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農業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縣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組織建設農業農村人才隊伍,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項目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縣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同時,負責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
(十二);推動全縣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全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縣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負責農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牽頭負責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牽頭統籌協調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指導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全縣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負責全縣糧食總量平衡,搞好糧食數量和品種的餘缺調劑;組織和落實上級下達的糧食購銷、縣內外調運和進出口任務,保持全縣糧食市場穩定。
(十五)負責組織、協調國家糧食收購政策的落實,完成國家糧食收購任務;按照縣政府有關規定搞好城鄉糧油供應和銷售及管理;做好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應急供應;做好全縣軍糧供應與管理工作等。
(十六)指導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落實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工作。組織糧食行業項目申報、管理和督促檢查;組織全縣糧食系統的教育和培訓、科研活動及科技成果鑑定;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行業各項統計工作;組織做好糧油購、銷、儲的質檢工作;協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負責糧食行業行政許可。
(十七)負責全縣糧食系統倉儲設施和儲糧安全,負責全縣糧油庫存、質量和安全的監督檢查;制定全縣糧油倉儲的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八)負責全縣各級儲備糧油任務的落實和管理,研究提出全縣對國家、省、市、縣級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的收購、銷售、動用計畫,並負責督促實施。
(十九)指導糧食批發交易市場體系建設;根據有關政策法規,對從事糧食收購、批發經營和加工業務的經營資格進行審查;加強市場預測、分析和管理,促進糧食有序流通。
(二十)牽頭開展全縣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系統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國內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援外項目。組織開發農產品國際國內市場。
(二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黃軍生
主持縣農業農村和糧食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主持縣委農辦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計財室
(三)市場信息股
(四)科技教育股
(五)法規審批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六)行管調控股
(七)新農村建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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