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縣紀委、縣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對縣委、縣政府負責。縣監察局仍屬政府序列,接受縣政府的領導。主要職責是:
1、主管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加強
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黨的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主管全縣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縣政府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並處理縣委和縣政府各部門、鄉(鎮、場)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
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任免程式,決定和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鄉鎮政府及其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任免程式作出行政處分的決定,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計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7、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根據我縣實際,草擬有關的地方性的政策法規。
8、調查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政府制定的決定、命令、指示等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規,予以糾正或者撤銷。
9、根據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關於紀檢監察系統幹部任免審批程式的通知》(贛紀發[1996]16號)和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省人事廳、省編辦關於《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贛紀發[2002]8號)精神,會同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及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選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10、承辦縣委、縣政府授權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分析全縣紀檢監察情況;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書檔案、案件管理、辦公自動化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同宣教室搞好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負責本委機關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派駐機構的人員編制和幹部管理工作;
(二)監察綜合室負責收集、綜合、研究行政監察工作情況;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負責效能監察(行政投訴中心),對口市紀委監察綜合室、效能監察室(行政投訴中心)。
(三)紀檢監察室負責綜合、協調、指導鄉鎮、工業園和省、市駐縣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關係不在本地的除外)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指導縣直各部門和縣屬企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承辦縣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檢查、核實工作,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有關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
(四)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委、縣政府、縣紀委、縣監察局直接立案查辦的案件,審核鄉(鎮)、工業園、縣直機關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承擔縣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應訴的業務事宜;收集匯總各類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推行“鄉案縣審”工作。
(五)信訪室(舉報中心)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舉報、控告、申訴,並核查部分信訪舉報案件;負責移送或交辦檢舉、控告、申訴及其他重要的舉報信件,並對承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圍繞縣委、縣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針對民眾反映突出的問題,組織專項舉報,開展對專項重要舉報的調查;承辦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徵求紀委意見的工作。
(六)宣傳教育研究室負責宣傳紀檢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主管新聞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全縣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負責《分宜紀檢監察》的編輯和印發;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
(七)
黨風廉政建設室(分宜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宜縣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全縣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實施全縣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部署,指導和督促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室的業務工作;具體組織全縣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和廉政建設專項治理活動;負責管理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組織、督促、檢查、指導對普遍性、傾向性不正之風的糾正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分析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情況,提出糾正措施;承辦不正之風典型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八)執法監察室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開展執法監察,監督檢查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以縣監察局的名義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參與查處執法監察中發現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受理、調查和處理管轄範圍內的行政投訴;監督檢查
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行政效能情況;實施對重大項目和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的效能監察等工作。
領導信息
監察局局長張菊花: 協助書記負責主持監察局工作,分管監察綜合室、執法監察室、黨風廉政建設室(分宜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宜縣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宣教研究室、案件審理室、紀工委;
監察局副局長張水根:分管行政執法工作;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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