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監督實施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戰略、質量興縣戰略、商標名牌戰略和標準化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
(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工作。負責並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工作,繼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政府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和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三)負責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並指導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等整合,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體制;組織查處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擔食品生產、食品經營和特殊食品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零售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六)負責規範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含網路市場、農貿市場等)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各類經濟活動、廣告活動和直銷活動;依法指導和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壟斷經營、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無證無照經營和傳銷聯合行動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負責質量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八)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國家標準化活動,負責商品編碼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
(九)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三)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全縣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加強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四)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政策法規綜合股
3.行政審批服務股
4.市場綜合管理股(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股)(智慧財產權和價格監督管理股、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合署辦公
5.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6.藥計特股(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質量與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質量與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合署辦公)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城區分局( 湖澤分局合署辦公)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鈐山分局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雙林分局(洞村分局合署辦公)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楊橋分局(高嵐分局、操場分局合署辦公)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洋江分局(鳳陽分局合署辦公)
下屬單位
1、分宜縣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稽查局(與市場監管局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並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
(二)負責查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無照生產經營、違法廣告的案件。
(三)負責查處產商品質量、計量、標準、認證認可、特種設備的違法案件。
(四)負責查處食品(含特殊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食鹽質量安全、食鹽專營方面的違法案件。
(五)負責查處市場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歧視、低價傾銷、人為哄抬或壓價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違法案件。
(六)負責查處假冒專利、商標侵權、侵犯智慧財產權、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案件。
(七)負責查處成品油經營、商業特許經營、拍賣、報廢汽車回收、再生資源回收等方面的違法案件。
(八)負責市場監管案件統計工作。
(九)完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市場服務中心。管理鈐山大廈主樓和附樓;為商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提供交易場所與服務;收取房屋租金、攤位費、衛生費及服務費;調處交易糾紛,抓好市場管理,搞好市場基礎設施檢修與維護。
現任領導
鐘湘瑜:分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