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因斯方案

凱因斯方案的主要內容是設立國際清算同盟,稱為超國家銀行,這種超國家銀行對各國中央銀行的地位,猶如一國內中央銀行對一般銀行的地位。換言之,超國家銀行系全世界的中央銀行。參加這一銀行的各國,以一種新創的國際通貨來代替黃金作為國際清算之工具。這種國際清算同盟猶如一國國內的票據交換所,各國中央銀行在國際清算同盟設立帳戶,國際收支順差時記入該帳戶借方,將原來兩國之間的清算擴大為各國之間之多邊清算式的總清算。清算的結果如一國之借貸差額累積超過某一水準時,無論是盈或缺,均必須施行貨幣平價的變更、資本交易的限制、關稅的調整或輸出入限制的放寬或加緊,來改善這一盈缺情況。

這種新創的國際通貨,凱因斯稱之為“班可爾”(Bancor)。“班可爾”的價值以黃金作為標準訂定,但可以變更。參加國得以黃金換取“班可爾”,但不得以“班可爾”換取黃金。“班可爾”只用於國際間的清算,各國的貨幣必須與“班可爾”聯繫,以求幣值的穩定。凱因斯方案,從整體來說,可以說是比較完備,而且也比較大膽的一項興革計畫,其中,至少有下列幾個特點:
(1)各會員國之清算帳戶,雖然與黃金有聯繫,但其數值並不就等於各國黃金的持有量,因此清算同盟內可就會計上借貸相等的原則,來創造各國“班可爾”的配額,以符合國際交易之所需;
(2)根據提案中的規定,會員國在一年內可無條件借款的數額為各被分攤“班可爾”的25%,等連續兩年超過25%,則需經管理機構之同意;若會員國向清算同盟借款的數額高到配額的50%以上,則清算同盟有權要求會員國貨幣貶值,管制資本流出、或以其本國的黃金外匯準備來清償向清算同盟的借款。順差國也是一樣,當超過配額的50%,則該國就必須擴張國內信用與需要,貨幣升值,減少輸入阻礙或擴大海外投資來消除這些順差,因此,凱因斯方案也同時兼顧國際經濟的安定;
(3)凱因斯方案是一個由中央銀行總裁秘密集會,互相交換意見的純技術性組織,似沒有任何政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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