凣

凣(讀音:fán),“凡”的異體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凣
  • 五筆:HMV
  • 倉頡:LHN
  • 筆順:235
  • 漢語拼音:fán
  • 注音符號:ㄈㄢ
  • 首部:凡
  • 四角號碼:27212
  • Unicode:CJK
  • 統一漢字:U+51E3
基本字義,古籍解釋,

基本字義

1、同“”。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鹹切,音帆。項凳民犁《說文》最括也。《玉篇》非一也。《廣韻》常也,皆也。《正韻》大槪也。
又《前漢·揚雄傳》請略舉凡。《注》師古曰:凡,大指也。《杜預·左傳序》發凡以翻凶謎言例。
又《玉篇》計數也。《前漢·石奮傳》凡號奮為萬石君。《注》師古曰:凡,最計也。總合其一門,計五人為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又最凡,諸凡之最目也。《周禮·天官·司會注》書謂簿書,契其最凡也。《小宰疏》凡要亦是簿書,如今印契,其凡目所最處印之。
又輕微之稱幾戒。《廣韻》凡,輕也。《孟子》歸嫌辨待文王而後興者,體戰朵凡民也。
又國名。在濬州。《春秋·隱七年》天王使求民員照凡伯來聘。《左傳·僖二十四年》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姓。《韻會》周公凡伯之後。
又葉符筠切。《崔犁尋宙駟達旨》高樹靡隂,獨木不林。隨時之宜,道貴從凡。《注》凡,常也。
考證:〔《周禮·天官·司會注》謂簿書,挈其最凡也。〕 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挈字改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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