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人選審核把關、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即:對擬提拔或進一步使用人選,要做到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規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對發現問題影響使用的,及時中止選拔任用程式;疑點沒有排除、問題沒有查清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或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