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所屬事業單位及鄉鎮文化站、圖書館和圖書室的管理和指導。指導縣業餘體校,搞好高水平運動後備人才輸送工作。負責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凌雲縣文化和體育局
- 工作:搞好高水平運動後備人才輸送工作
- 主要職責:)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路線等
- 位置:凌雲縣
簡介,主要職責,
簡介
文化和體育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文化體育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監督文化體育事業的政策、法規的執行。
(二)研究制定全縣文化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和推動文化體育改革。
(三)指導、協調藝術創作、藝術生產、體育訓練競賽,推動全縣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
(四)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文化和體育事業,收集、整合、研究社會文化和體育活動的發展趨勢,指導全縣各種社會文化和少年兒童文化體育事業的建設。
(五)指導鄉(鎮)開展文化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鄉(鎮)、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文化體育活動,做好學校、機關和農村的文化體育工作。指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
(六)依照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廣西文物管理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體育場地管理條例》管理全縣文化和體育市場。指導實施《文物保護法》、《體育法》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七)對競技體育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統一規劃體育布局。管理、指導各鄉(鎮)學校訓練點。
(八)做好文化經濟政策的實施、研究文化產業;建立完善文化體育管理機制,推動文化和體育產業向多種經營發展。
(九)負責全縣文化和體育統計工作,統籌安排所屬文化體育事業單位經費的預算和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預算經費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