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縣地方稅務局

凌雲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成立。局領導設有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設有辦公室、法規稅政股、征管和科技發展股、徵收服務股、收入規劃核算和財務管理股、人事股、監察室等7個,直屬機構有稽查局,派出機構有泗城稅務分局、伶站稅務分局、邏樓稅務分局、加尤稅務分局、玉洪稅務分局、沙里稅務分局共6個。現有幹部職工人數5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凌雲縣地方稅務局
  • 類別:政府部門
  • 地點:凌雲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基本情況,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


凌雲縣地方稅務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自治區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下,負責管理本縣地方稅收工作,組織稅收收入。
(二)根據本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縣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本縣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根據稅源和自治區地方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報地方稅務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報表。
(四)監督檢查本縣各部門、各行業納稅人和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情況。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財務審計和資產、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行政監察工作。
(六)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稅收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七)進行有關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八)承辦上級地方稅務局和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稅務宣傳、政務公開、稅收科研、新聞發布和機關後勤服務等工作。
法規稅政股
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菸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防洪保全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稅收政策執行中有關事項;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參與重大案件覆核審理,處理行政複議、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工作。
征管和科技發展股
負責管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稅收發票;承擔貨物運輸行業稅收管理以及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代收代繳工作;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業務需求整合和流程最佳化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地方稅收信息化建設、管理制度。
徵收服務股(對外統一掛“辦稅服務廳”牌子)
負責受理稅務登記及稅收減免優惠申請;承辦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發布欠稅公告;辦理髮票領購、繳銷;開展辦稅公開、納稅輔導、稅務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稅收信用體系建設,受理納稅人投訴;制訂稅款徵收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協調管理稅務代理機構;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和財務管理股
負責稅收收入核算、統計、預測分析和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匯總分析,開展稅款入、退庫檢查,管理稅收票證;管理本級經費、財務、裝備、國有資產;審核匯總編制本級財務預決算。
人事股
負責本級幹部人事管理、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
監察室
負責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執法監察以及財務、基建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直屬機構及職責
稽查局
負責本轄區地方稅收的稅務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督促、協調、指導和考核本系統的納稅檢查工作;負責重大稅收案件的查處和跨行政轄區稅收案件的協查及發票案件的查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補稅罰款催繳、違章教育等工作。負責組織對地方稅收各種專項、專案、舉報等案件的稅務稽查等工作。
派出機構及職責
各稅務分局:負責轄區內的稅務登記戶籍的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納稅定額、受理納稅申報、稅款徵收、逾期催繳、加收滯納金、收繳補稅罰款、減免抵緩退稅審核報批;負責發票管理、發售發票、防偽認證、解稅結票、交叉稽查、重點戶管理;負責稅法宣傳和諮詢輔導;申報納稅的後台稽核以及稽核申報納稅發現大要案的移辦;負責一般納稅檢查和稅收管理許可權內的稅務行政處罰等地方稅徵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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