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共和國簽證

冰島共和國簽證是冰島共和國簽發的入境許可。簽證(Visa)是一國政府機關依照本國法律規定為申請入出或通過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的一種許可證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冰島共和國簽證
  • 定義:冰島共和國簽發的入境許可
  • 辦理機構冰島駐華大使館
申請簽證,簽證種類,申請材料,商務簽證,訪友簽證,過境簽證,旅遊簽證,簽證認證,簽證費用,駐華使館,

申請簽證

1. 冰島是申根協定國家,有關簽證詳見申根簽證
2. 請務必在遞交材料之前準備好所需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的不完整將會導致簽證申請時間不必要的延遲或者被拒絕申請。
3. 需要申請人本人遞交申請。
4. 使館/領館在合理的情況下,在審理簽證申請的過程中有可能索要材料清單以外的材料。
5. 申請人按照材料清單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並不保證一定獲得簽證。

簽證種類

2. 探親訪友簽證。
3. 過境簽證。
4. 旅遊團簽證

申請材料

商務簽證

(1) 護照要在簽證過期後仍然有效3個月, 至少有兩頁空白。
(2) 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時出示原件)。
(3) 一份英文填寫的“申根簽證申請表格”原件。
(4) 兩張彩色3x 4cm護照照片, 夾在申請表格上。
(5) 機票預定單。
(6) 涵蓋在申根國家停留期間的食宿證明。
(7) 能覆蓋在申根地區的全部行程,且最低3萬歐元 (300,000人民幣) 保額的醫療保險原件和複印件。
(8) 由中方單位開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譯)。
(9) 申請人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執照複印件及英文翻譯,須加蓋公章。
(10) 冰島的商務夥伴發給申請人的英文或冰島文的邀請信原件。冰島大使館要求邀請方同時要以電子檔案形式將有簽名的邀請函直接電郵至使館信箱
(11) 申請人護照身份頁的複印件 (如有延期頁,延期頁也要複印)。
(12) 申請人償付能力證明,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
(13) 準假證明。

訪友簽證

(1) 護照在簽證過期後仍然有效3個月, 至少有兩頁空白。
(2) 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需在申請時出示原件)。
(3) 一份英文填寫的“申根簽證申請表格”,需原件。
(4) 兩張彩色3x 4cm護照照片, 夾在申請表格上。
(5) 機票預定單。
(6) 能覆蓋在申根地區的實際停留時間,且最低3萬歐元(300,000人民幣) 保額的醫療保險原件和複印件。
(7) 申請人所在單位或學校開具的證明信,要註明申請人姓名、職位、 請假批准、具體請假日期。證明信需要包括地址、 電話、公司或學校的蓋章和簽名。
(8) 如申請人無僱主,則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證書。
(9) 如申請人沒有工作單位,則需要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證書。
(10) 如申請人為退休人員,需要提交退休證。
(11) 以上資料須提供原件,複印件及英文翻譯。
(12) 對於探親申請,要提供親屬關係公證書,以證明和邀請方的親屬關係。
(13) 對於未成年人的申請: 需要有父母雙方的書面同意(父母可以親自到使領館來提交同意書或提供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形式的同意書) 對於父母雙方離異情況: 請提供關於孩子監護權歸屬的離婚證書的原件。
(14) 由邀請方發給申請人的邀請信 (英文或冰文), 需原件。
(15) 注意:冰島大使館要求邀請方同時要以電子檔案形式將有簽名的邀請函直接電郵至使館信箱
(16) 申請人的戶口薄所有內容頁的複印件及英文翻譯。
(17) 申請人護照身份頁的複印件 (如有延期,延期頁也要複印)。
(18) 申請人身份證的複印件(需在申請時出示原件)。
(19) 如果在冰島的邀請人是中國公民,需要其在冰島的有效居留許可的複印件。申請人要求的申根簽證時間要在邀請人的居留許可有效期內。如果邀請人是冰島人,需提供身份證件的複印件。
(20) 在冰島停留期間的經濟支付能力的證明,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
注意:此銀行擔保證明僅適用於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除了配偶或子女外,邀請人不能為申請人提供經濟支付能力證明。

過境簽證

(1) 護照要在簽證過期後仍然有效3個月. 必須至少有兩張空白頁。
(2) 一份英文填寫的“申根簽證申請表格”。
(3) 一張護照照片, 貼在申請表格上。
(4) 能覆蓋在申根地區的實際停留時間,且最低3萬歐元 (300,000元人民幣) 保額的醫療保險原件和複印件。
(5) 由中方單位開具的派遣函原件(有英文翻譯). 該派遣函必須包括(a) 申請人的姓名, (b) 地址, (c) 電話, (d) 職位, (e) 此次商務出訪的日期, 目的及停留時間。 派遣函必須要有公司管理層的簽名和蓋章(要求原件)。
(6) 對於未成年人的申請: 需要有父母雙方的書面同意(父母可以親自到使館來提交同意書或提供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形式的同意書) 。父母雙方離異需提供關於孩子監護權歸屬的離婚證書的原件。
(7) 最終目的國的簽證。
(8) 機票訂單和過境酒店預訂。
(9) 申請人護照複印件 (如有延期頁,延期頁也要複印)。
(10) 申請人戶口複印件。
(11) 身份證複印件。
(12) 申請費,請查詢申請簽證費用。

旅遊簽證

(1) 一份旅行團人員名單及護照號碼,後附護照頁、身份證及戶口複印件(需英文翻譯)。
(2) 經確認的往返機票預定單,旅行計畫及日程安排(冰島文或英文), 包括在冰島和其它申根國家的停留日期以及地點(預定酒店名稱、電話、傳真及停留時間等相關證明)。
(3) 中方領隊資質證明及個人信息。
(4) 冰島及申根國合作旅行社的聯絡人、資質證明及聯繫信息。
(5) 旅行團成員,每人填寫正確的"申根簽證申請表格" 本人簽字( 需原件)。
(6) 兩張彩色白色背景3 x 4cm護照照片, 別在申請表格上。
(7) 護照在簽證到期後仍然有3個月有效期,並至少有兩張空白頁。
(8) 旅行團成員須購買能覆蓋在申根地區的實際停留時間,且最低保額3萬歐元 (300,000元人民幣) 保額的醫療保險。提供保單原件和複印件。
(9) 旅行團成員冰島停留期間償付能力證明,最近3至6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無需存款證明。
注意:此銀行擔保證明僅適用於申請人及其直系親屬。
(10) 在職人員:
⑴ 蓋章的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⑵ 由僱主出具的證明信(英檔案,或者中檔案附上英文翻譯) ,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頭紙並加蓋公章、簽字、明確日期,及包含任職公司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任職公司簽字人員的姓名和職務、申請人姓名、職務、收入和工作年限等信息。
⑶ 準假證明。
(11) 退休人員:養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證明。
(12) 未就業成年人:
⑴ 已婚者: 配偶的在職和收入證明+婚姻關係公證書(由外交部認證)。
⑵ 單身/離異/喪偶:其他固定收入證明、不動產所有權的證明(須提供英文翻譯)。
(13) 能顯示以前出國旅行信息的證件。如舊護照上有以前的旅行信息,須提供舊護照。

簽證認證

1. 入境簽證:中國公民赴冰島須提前在冰島駐華使館、丹麥駐上海或廣州總領館辦妥簽證。
2. 過境簽證:凡經冰島前往第三國者,持聯程機票不出機場且停留不超過24小時可免辦簽證,超過24小時應辦過境簽證。
3. 簽證審核時間:10個工作日。

簽證費用

每人60歐元。

駐華使館

冰島駐華大使館
地址:中國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8號,亮馬河大廈辦公樓1座802室
時間:周一至周四9:00至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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