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寧縣民政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冕寧縣民政局
  • 地區:冕寧縣
  • 職能:民政事業
  • 類別:政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提出福利彩票發行額度的職責。
(三)承擔民政部下放的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表彰職責。
(四)加強社會救助職責,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省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
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三)擬訂全省優撫政策、標準和辦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工作,組
織和指導全省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全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有關具體工作。
(四)擬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退役士
兵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工作。
(五)擬訂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和
省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省減災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六)牽頭擬訂全省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
員救助工作。
(七)擬訂全省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全省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以及地
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省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發布標準地名,規範地名標誌的設定
和管理。
(八)擬訂全省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
導村(居)民委員會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九)擬訂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的政策,負責福利彩
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假肢行業管理。
(十)擬訂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負責全省涉
外婚姻登記和涉外收養登記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及綜合性檔案;負責民政系統政務監督、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和目標管理;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公文運轉、重要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後勤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職工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民政科技管理和民政行業標準化等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對縣級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籌備、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社團組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以未經登記的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對省、州民政部門委託管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監督。負責受理和辦理縣政府公布的涉及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承辦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
(三)優撫安置股(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執行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支持和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負責對縣內駐軍部隊工作的協調、慰問;負責各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冕寧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傷殘退伍軍人、移交地方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報批或直接審批退役士兵因國家征地、家庭變遷和烈士子女農轉非工作;實施軍地兩用人才培訓、開發和使用;負責全縣涉軍維穩和信訪工作。
(四)救災救濟股
組織核查並發布災情,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管理、分配救災(含捐贈)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農村受災民眾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指導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擬訂救災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國際減災合作;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和社會救濟工作;組織開展向災區和貧困地區捐款捐物活動;負責全縣農村五保的審核;管理、指導全縣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康復院;負責“三無”人員的清理、勸返、安置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社會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指導全縣福利企業資格認定,擬訂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五)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股
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建議,貫徹實施村(居)委會組織法,指導村(居)委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鄉基層開展創建模範鄉(鎮)、模範村(局)委活動,推進村務公開;擬訂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社區發展規劃,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工作;擬訂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全縣社會工作人才事項。承辦鄉村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動和政府駐地遷移報批工作;擬訂發布標準地名,監督檢查地名的使用;承辦規定許可權內地名命名、更名事項;檢查地名標誌的設定和更新;承辦城鄉地名標牌國家標準,規範、管理、全縣地名(即街、路、巷、樓、門)標誌的設定;組織地名調查,管理檔案資料、審定、編纂區劃地名書刊及行政區劃圖;管理行政區劃的地名檔案資料。
(六)社會事務股
負責指導全縣婚姻登記及婚姻中介服務組織、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省、自治州有關婚姻、殯葬政策法規,依法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權益,指導婚姻習俗改革、查處違法婚姻;擬訂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殯葬事業單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轉報社會公共墓地,推行殯葬改革、查處違法殯葬;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建設和殯葬設備的更新;承辦兒童收養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劉建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