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貼現業務核算是中國的商業銀行對其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業務的會計核算。再貼現是商業銀行持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的籌資活動,具有期限短、周轉快、風險小、靈活方便等優點。商業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須填制一式五聯的再貼現憑證,連同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一併送中國人民銀行審批。
再貼現的金額,以貼現匯票的票面金額扣除再貼現利息計算實付再貼現金額; 再貼現的期限,原則上不應超過匯票到期日,商業銀行可確定在匯票到期前幾天為止,以便於按期收回已貼現的款項。再貼現申請獲準後,借記“存入中央銀行款項——××戶”,貸記 “向中央銀行借款——××戶”、“商業銀行往來支出——××戶”。再貼現到期收回時,借記 “向中央銀行借款——× ×”,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戶”。如商業銀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再貼現款項時,中國人民銀行將不足數額轉為逾期貸款,並加收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