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答陶宮保書》是林則徐所著作品,出自於《林則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再答陶宮保書
- 作者:林則徐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出處:林則徐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宮保老前輩大人閣下:廿五夜飛達一函,想邀鑒入。頃接廿六亥刻惠書,虔聆一一。常郡普緩新漕一案,前啟已將辦理緣由縷晰奏陳,未知當否?茲讀台諭,想見斟酌登答備費心神,曷勝感愧。復據方伯面言鈞意,以常屬各縣既系通境普緩,何以闔府又有二分四、五、六厘之異?又蘇、松二屬何未續奏等因。仰見籌慮周詳,彌深佩服。侍請亦再申其說:
查向來辦災成法,奏案內惟將成災之區應行蠲免者,敘明成災幾分字樣;其勘不成災只系緩徵者,歷屆奏內並不敘及應緩分數,俟飭屬查明,方於題本內聲敘。其區圖斗,則又於題後造送,尚有四十五日限期。此次因常郡歉收,最後準辦,而彼處兌漕較蘇、松為早,若不將分數即定,如何收漕?且彼時州縣之心,尚在希圖多緩,如蘇、松、太三屬分數,皆經幾次加增,遂至三分以上。侍見常屬各縣亦極觀望,與其未奏而迭稟請增,不如奏定而無可更改。彼時命意如是,致奏內轉欠空洞。又欲杜絕書吏使費,故準辦普緩並準免造圖冊。凡此皆吃力不討好,鈍滯之人所為也。吏胥之於辦災,未有不願高低而願畫一者,有冊斯有費,故樂於造冊而不樂於免造。侍以今年冬辦秋災,原系破例之舉,若繩之以例,則處處可挑,不獨一處,故冀得以邀恩耳。至此縣與彼縣之分數所以未能畫一者,非特旱澇之年,有地勢高低之異,即今歲雨雪風雷霜霧,一縣之內大致相同,而隔縣則此陰彼晴,此晴彼雨,及同一雨雪,而分寸不等,皆事所常有,所謂百里不同天也。且刈獲之遲早,但隔一兩日,即不相同。譬如此縣甲日刈禾,天尚未雨,彼縣乙日始刈,雨已滂沱,則此縣之分數即輕於彼縣,然參差亦甚有限,故所異者在厘而不在分。且各縣各報情形,彼此本不宜約會,該府亦不便意為增減,使歸畫一,非若一縣之內,出於一令所報,自有酌劑之道。況以杜弊言之,通縣一律,即吏胥無可軒輊,若別縣則各不相涉矣。侍仰窺飭查之旨,未嘗指此,似可毋庸聲說,仍乞鈞裁。【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林則徐(1785—1850),字元撫,又字少穆、石麟,福建侯官(今福州市)人。鴉片戰爭時期傑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和民族英雄。嘉慶九年(1804)舉人,十六年進士。二十五年,外放浙江杭嘉湖道。道光二年(1822),簡放江蘇淮海道,升江蘇按察使。四年,兼署江蘇布政使。七年,任陝西按察使,署布政使。十至十一年,任湖北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江寧布政使,升東河河道總督。十二至十六年,任江蘇巡撫,署兩江總督、兩淮鹽政。所至整頓秕政,關注民生,興利除㢢,政績卓著。十七至十八年,擢湖廣總督,厲行禁菸。十九年,受命欽差大臣赴粵查辦海口事件,繳毀英國走私鴉片。旋被命為兩江總督。二十年,改任兩廣總督,反擊英軍挑釁,被誣革職。二十二至二十五年,流放伊犁。二十六年,署陝甘總督、陝西巡撫。二十七至二十九年,任雲貴總督。三十年,退休家居,受命欽差大臣馳赴廣西,行至廣東潮州普寧逝世。諡號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