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德星 2006年畢業於南京陸軍學院,防空兵專業,雙學位。
2006年8月到2007年4月在鄭州市管城回族區城東路派出所擔任實習民警一職。
2007年8月成立“國之飲”,銷售普洱茶,是河南總代理,後由於市場環境不景氣,2008年底公司倒閉。
2009年任職中央數位電視台城市建設頻道城市印象欄目采編,2010年成立中國e卡親職教育網。
2011年成立河南利建工程機械銷售有限公司。
2014年畢業於河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管理專業。
基本介紹
- 畢業院校:南京陸軍學院
- 性別:男
人物介紹,其他,相關檔案,
人物介紹
2014年4月西蘭汽車腳墊生產與銷售有限公司註冊成功,5月中國美國商標《FORCARS福卡斯》品牌同時註冊成功,為明年啟動市場打下了基礎;6月西蘭機電製冷設備安裝有限公司成立,主要經營約克中央空調系統;同月河南利建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又增加了一輛價值300多萬的中聯牌52米汽車運輸泵車,至此利建工程機械有限公司汽車泵由成立初期的一輛到目前的7輛,已經成為許昌地區最大的汽車泵租賃有限公司;7月西蘭喬遷至河南鄭州綠地之窗,西蘭金融服務有限公司開始轉型,主要以銀行業務外包,企業大額借款服務為經營主體,並取得了可喜的成績.
其他
現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常委、紀委書記、統戰部部長,擬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區委副書記。男,50歲(1964年10月生),漢族,河北滄縣人,1985年1月入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河海大學水資源水文系陸地水文專業大學畢業,工商管理碩士,高級工程師、高級政工師。
曾任北京市水資源委員會水資源管理組副組長(副處級),市政府農林辦公室計畫處副處級調研員,市政府辦公廳副處級秘書、正處級秘書,密雲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石景山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2013年1月任現職。
相關檔案
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澧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澧政辦發〔2015〕5號
LXDR—2015—01004
澧政辦發〔2015〕5號
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5年澧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2015年澧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24日
2015年澧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澧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切實加強全縣水資源利用和保護的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河道保潔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95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鞏固2014年飲用水源地管理和保護成果,依法對全縣境內500畝以上的湖泊、水庫、河流實施綜合整治,解除或改簽水面養殖契約,取締珍珠養殖,整治污染源,實施河湖庫保潔,建立監控網路和長效管理機制,確保飲用水源地水質達Ⅲ類以上,實現全縣水源水質進一步好轉,水資源環境進一步改善。
二、工作重點
1.制定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檔案與制度。依法制定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檔案、工作制度和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為全面推進我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提供依據和保障。
2.鞏固飲用水源地管理和保護成果。尚未完成飲用水源地整治任務的鄉鎮、街道,要抓緊落實整治任務,已完成任務的要鞏固好工作成果。嚴格規範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管理和保護工作,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加強對重簽管護協定水庫的管護,確保管理不放鬆、投肥不反彈。
3.加強河湖庫的管理和保護。在2014年基礎上,對全縣境內500畝以上的14個湖泊、8條河流、118座水庫實施全面整治,解除或改簽水面養殖契約32處,取締珍珠養殖1140畝,關停污染水源的工礦企業18家、畜禽養殖場170家。對縣境內澧水、淞滋水、涔水、道水、澹水、洈水、栗河、埡河實行全面保潔,按屬地管理原則,建立保潔責任體系,明確保潔任務目標,確保城鄉河湖庫水面有專人定時清理。加強河道垃圾清理打撈,禁止在有螺疫區放牧,鞏固河道日常性整治成果,改善和保護河道水生態環境,恢復河道自然功能,實現“四無”(河面無雜草和漂浮物、河中無障礙、河岸無垃圾、洲灘無放牧)目標。
三、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縣水源管理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副縣長馮文元任組長,副縣長劉輝、高建平任副組長,縣農村辦、發改局、住建局、城管局、安監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環保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畜牧局、林業局、農業局、財政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衛生局、監察局、教育局、司法局、血防辦、法制辦、廣播電視台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水利局局長張華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
2.落實責任。建立健全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包保責任(見附屬檔案1、2)。按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各鄉鎮、街道的具體任務(見附屬檔案2),並簽訂工作責任狀。
3.廣泛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作用,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方式,進一步加大對水資源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不斷提高公眾對保護水資源重要性的認識。
4.加強監管。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季度督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繼續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進行全方位監督。各鄉鎮、街道要明確專人,組織專門隊伍實施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和制止污染水質的行為。在飲用水源地積極推行安裝電子監控等設備,加強對取水口的線上監控。
5.強化執法。成立聯合執法組,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對抗拒執法、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依法嚴懲。對整治行動中消極應付、瞞案不報、有案不查、干擾辦案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6.嚴格考核。把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作為鄉鎮、街道及部門年度重點考核內容,考核結果納入縣政府目標管理,並嚴格兌現獎懲。對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嚴格問責,對積極配合整治、及時消除污染隱患的給予獎勵。
四、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5月底前)。召開全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和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利用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水資源保護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充分調動民眾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自查自糾(6-7月)。各鄉鎮、街道和水庫管理單位、相關職能部門按工作任務依法解除河湖庫等水面養殖承包契約,確實無法解除的要簽訂補充契約,禁止投肥養殖,實行人放天養。取締珍珠養殖,關停污染水源的工礦企業、畜禽養殖場。組建專門隊伍對河湖庫開展全面保潔工作。在水源地設立標牌,公示禁止行為、舉報電話等內容。
3.集中整治(8-9月)。組織縣環保局、水利局、畜牧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等部門,對違法排污、投肥養殖等行為開展集中檢查和打擊。
4.檢查驗收(10-12月)。對照包保責任單位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任務,按9月30日前解除或改簽河湖庫水面養殖承包契約,11月30日前關停工礦污染企業和畜禽養殖場、撤除珍珠養殖等工作進行檢查驗收,並對河湖庫保潔工作實行全面檢查。
附屬檔案1.2015年澧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職責
2.2015年澧縣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