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罪

選自《韓非子 外儲說上》

本文通過記述韓昭侯典衣侍從和典冠伺從一起治罪(即兼罪)的事件,闡明古代官場的秩序觀念:官員們應該各司其職,即不能失職瀆職,又不能超越自己的職權範圍行事。這是封建社會維護君權的重要思想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兼罪
  • 出處:《韓非子 外儲說上》
  • 解釋:(兩人)一起治罪
  • 作者:韓非
原文典故,現代翻譯,

原文典故

昔者韓昭侯醉而寢,典冠者見君之寒也①,故加衣與君之上。覺寢而說②,問左右曰:“誰加衣者?”左右對曰:“典冠者。”君因兼罪典衣典冠。其罪典衣,以為失其事也③。其罪典冠,以為越其職也④。非不惡寒也⑤,以為侵官之害甚於寒。
故明主之畜⑥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守業其官,所言者貞⑦也,則群臣不得朋黨⑧相為⑨矣。
(0)兼罪:(兩人)一起治罪
①典:掌管。
②覺:醒來。說:通“悅”,高興。
③失其事:即失職。
④越其職:超越職責範圍。
⑤惡(wù ):不喜歡。
⑥畜:駕御。
⑦貞:正,指與事實相符。
⑧朋黨:因為利益關係而結成的小團體。
⑨相為:互相勾結。

現代翻譯

以前(有一天),韓昭侯喝醉酒然後睡覺,負責皇上帽子的人看見皇上寒冷,所以給皇上添加一件衣服在上面。(皇上)睡醒感到愉悅,問左右侍從:“是誰(為我)添加的衣服?”,左右侍從說:“負責帽子的人”。皇上於是定罪給了管帽子和管衣服的人——判管衣服的人有罪,是因為他沒有做到他要做的職責;判管帽子的人有罪,是因為他越權作了不屬於職責範圍的事。皇上不是不討厭寒冷,是因為越權辦事的危害比寒冷更加可怕啊!
所以英明的君主任用臣子,臣子不能越權獲得功勞,不能有不當的言行。越權就應該處死,不當就該獲罪。每個人應守住自己的官位,說出的話要正確,那么臣子就不敢結黨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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