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但對帶

兼但對帶:天台宗用語。具稱為傍兼、但獨(或但一)、對望、挾帶,略稱‘兼但對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兼但對帶
  • 釋義:天台宗用語
  • 天台宗:前四時法門的評述
  • 解譯:多樣
為天台宗在五時教判中,對於前四時法門的評述。《法華經玄義》卷一(上)雲(大正33·682b)︰‘當知華嚴兼、三藏但、方等對、般若帶,此經無復兼但對帶。’
《天台四教儀》亦云(大正46·775b)︰‘初頓部有一粗(別教)一妙(圓教)。一妙則與法華無二無別。若是一粗,須待法華開會廢了,方始稱妙。次鹿苑,但粗無妙(藏教)。次方等,三粗(藏通別)一妙(圓教)。次般若,二粗(通別)一妙(圓教)。來至法華會上,總開會廢前四味粗,令成一乘妙。諸味圓教更不須開,本自圓融,不待開也。但是部內兼、但、對、待,故不及法華純一無雜。獨得妙名,良有以也。’
此中,‘兼’即五時中的第一華嚴時。《華嚴經》中雖正明圓頓之法,但又處處論述行布次第,亦即在圓教中兼說別教,故名為‘兼’。
‘但’指第二阿含時,在《阿含》諸部中但說三藏,不明其餘通、別、圓三教,故名為‘但’。
‘對’謂第三方等時,在方等諸經中,對四教之機具說四教之法,故名為‘對’。然此有三義︰(1)並對之義,意指逗大說大、逗小說小;(2)相對之義,即對小明大;(3)對破之義,謂以圓彈偏、以大斥小。此中,以對破之義為正意。
‘帶’指第四般若時,有共、不共之別。不共般若是別圓二教,共般若是通教。《般若經》乃挾帶不共與共而說,故名為‘帶’。
‘兼’與‘帶’其意雖相似,然而‘兼’指時而用之,‘帶’指常不相離,故知二者不完全相同。按,論述‘爾前四時’之教有兼但對帶,乃為彰顯第五法華時之純圓、一實與無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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