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耕制

【共耕制】碧江怒族過去普遍保存的一種較為原始的生產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耕制
  • 所屬民族:碧江怒族
  • 類型:生產方式
一般是八戶人家共同耕種一塊土地,不計勞動多少,平攤種籽,平均分配。但也有少部分共耕土地,由於轉讓買賣,致使參加共耕的各戶土地分額不相等,結果形成按分私有、共同耕種,按土地份額分配的共耕關係。前者是原有的共耕關係,後者是較後起的共耕關係。
從形式上看,共耕是集體協作,但實際上是自耕和共耕並存,人們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到自耕地上,對共耕地則興趣不大。因而共耕地的單位產量往往大大低於自耕地。
碧江怒族共耕關係有這么幾種組織形式:①家族共耕:弟兄分居立戶後,土地不分開,共耕,或是部分分開,部分仍共耕。②因土地買賣形成共耕。一是幾戶合資伙買一塊土地共耕,一是貧苦戶因婚喪祭鬼等,出賣整塊土地的一部分,但不分割,與買主共耕。③同墾共耕:絕大多數是同一氏族的農戶因獨戶力單,由幾戶聯合共同開墾氏族公荒,伙有伙種。④因婚姻或親戚關係構成共耕:怒族的婚娶,主要以牛作為聘禮,而無牛的貧苦戶,只得以部分土地作為聘禮,以姻親形成共耕關係,平分糧食。此外,碧江怒族中還有極少數少地戶向親戚借地共耕,這種地一般是遠地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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