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

《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
  • 外文名:Shared bicycles service evaluation
  • 標準編號:T/BIKE 3—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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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仄偉傑、萬曉金、徐秋華、程雲斌、賀涵秋、王坤、周穎、莊博欽、劉兵、王明江、徐道行。

起草單位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鈞正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騎安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微笑腳踏車有限公司、上海鳳凰腳踏車有限公司、江蘇江昕輪胎有限公司、上海市腳踏車行業協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總則、評價對象、評價目的、評價範圍、評價原則、評價方法、自我評價程式、第三方評價程式、評價分級和權重、評價報告、評價作用、改進和提高、評價周期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共享腳踏車運營單位。

主要內容

《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團體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的構成有16章、15條、2節。內容主要有:
1、明確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評價主體。
2、明確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評價範圍。
3、明確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評價方法。
4、明確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評價程式。
5、明確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評價周期。
6、明確了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的評價標準及評分細則。
本標準的設立的評價項目,由三級指標組成,一級指標由四大類組成:單位基礎條件、設施設備、服務要求和加分項。二級指標14項組成。三級指標由34項組成。總分1000分。加分項50分,其中一項為否決項。評價項目基本與T/BIKE 002-2017 《共享腳踏車服務規範》團體標準的第5章服務範圍、第6章運營單位、第7章人員、第8章設施設備要求、第9章服務要求中的各項要求一一對應。為了使評價更為客觀和鼓勵運營單位規範發展,本標準增加了四項加分項目。分政府部門表彰、社會公益活動、科技創新、免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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