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
- 外文名:Shared bicycles service evaluation
- 標準編號:T/BIKE 3—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3月01日
《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共享腳踏車服務評價》是2019年12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仄偉傑、萬曉金、徐秋華、程雲斌、賀涵秋、王坤、周穎、莊博欽、劉兵、王明江、徐道行。起草單位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北...
(三)社會評價包括用戶滿意度、實地觀察、神秘客體驗等方面。(四)加分項目包括政府部門表彰、社會公益活動、科技創新、推行免押金騎行等方面。各評價指標的具體考評標準按照《成都市共享腳踏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標準及評分細則》(見附屬檔案)執行...
此次編制的《北京市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行業信用評價標準》主要的評價對象是在京運營的共享腳踏車企業,目前是美團、哈囉和青桔 3 家,將重點從服務質量、安全生產、合法經營、行業自律的角度對企業進行信用評價。
共享腳踏車(腳踏車)企業通過在校園、捷運站點、公交站點、居民區、商業區、公共服務區等提供服務,完成交通行業最後一塊“拼圖”,帶動居民使用其他公共運輸工具的熱情。與其他公共運輸方式產生協同效應。共享腳踏車是一種分時租賃模式,也是一種...
2011年6月1日,胡錦濤總書記視察武漢“兩型建設”成果展時,專門考察武漢便民公共腳踏車服務項目,親身體驗了智慧型租還車系統和騎行武漢便民公共腳踏車,並對此項目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這是兩型社會建設的有益探索。武漢公共腳踏車項目於2009、...
在此之前,由上海腳踏車協會等機構聯合提出的《共享腳踏車標準(討論稿)》中對共享腳踏車的使用年限作了相關規定:共享腳踏車一般連續使用三年強制報廢;報廢車輛不允許進行拼裝、修理後再投入市場;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共享腳踏車服務。中再生將為摩...
第十七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城管執法、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建立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服務評價制度,採取實地檢查、網路評價等方式,定期對經營者的車輛、運營維護、用戶滿意度等情況進行評價,考核結果與經營者投放車輛數量掛鈎。第...
市、縣(區、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共享腳踏車服務質量考核評價制度,建立共享腳踏車監管平台,將運營車輛信息和考核評價信息接入數字城管服務平台,實現數據實時共享;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設定停放區域,維護停放...
加快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資料庫,定期推送給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加強企業服務質量和用戶信用評價。鼓勵企業組成信用信息共享聯盟,對用戶建立守信...
評價內容 該報告通過對腳踏車使用水平、節能減排水平、健康貢獻水平、停車設施水平、服務環境水平和社會文明水平六個方面的綜合評價,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南京、西安、杭州等20個國內一二線城市的共享腳踏車發展水平進行了評估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