兮年文化

·兮年是一個與時俱進的包涵電子雜誌、網路電台、創作團等活動平台,以提高文字水平為目的,為寫手提供幫助,為時代新人提供跳板的新意識概念文學平台。

兮年文化·概念與定義,兮年文化·發展歷程,兮年文化·發展平台,① 兮年電刊社團,② 單行線網路電台,③ 尋跡創作團,

兮年文化·概念與定義

兮年|我們一起度過的年華

兮年文化·發展歷程

·2008年1月17日,創建人90後作家謙沫想召集團隊製作一本名為TheWay電子雜誌。但由於平台和技術的不成熟,導致了計畫的失敗。
·2009年6月10日,在結束了高考後第一天,兮年文學的前身TheWay阡陌文學繼承了所有的夢想重新啟航。
·2009年7月18日,在百度貼吧開通TheWay吧。
·2009年8月2日,TheWay阡陌文學作為分賽區與90後牆壁網,光年文化,文學社百度貼吧、90後百度貼吧以及銀月文學社和宇軒文學社等一批實力派的九零後門戶、文學社、百度貼吧共同承辦了由淡水文學社主辦的“九零後第一網路文學社”。
·2009年8月26日,在5490hou網站開設專門版塊。
·2010年1月30日,新域名“兮年xiyear”通過備案 :蘇ICP備10017442號
·2010年2月1日,兮年重新起航。
·2010年3月,被百度、谷歌等搜尋網站收錄。
·2010年5月,同流離軒、久諳、秦淮詩社等團體達成合作
·2010年7月,網站進行全面改版。
·我們仍在繼續……

兮年文化·發展平台

① 兮年電刊社團

社長:謙沫
網路第一本仿實體純文學電子雜誌——以電子雜誌為媒介製作更傾向於實體雜誌的電刊,以青春為永恆主題,促進文學交流與合作。
■ |《兮年》
主編:謙沫
助理:舞陌
副主編:秦十七
文編:被淺藍、黑色似溪、蘇安若
責編:天馬文齊、蘇郁、故小亦、_Eva、
美編:喬一、洛北
排版與製作:謙沫
2009年6月17日,《TheWay·重生》
2009年6月18日,《TheWay·double·Mr.Rabbit》
2009年8月17日,《TheWay·安然》
2009年8月26日,《TheWay·SP·情愫》
2009年11月1日,《TheWay·惦念》
2010年2月15日,《TheWay·塵埃》這是最後一期TW系列的電刊
2010年4月15日,《兮年|初曦》(實驗刊)
2010年6月15日,《兮年|回籠》(實驗刊)
2010年8月15日,《兮年|默愛》(正式刊)
……

② 單行線網路電台

台長:KAY
副台長:青
NJ:大博、青、默涵、申小暖、清淺
導播:桜、牙牙
收聽頻道:頻道:歪歪多玩語音平台 39712472
2009年7月26日,【故事坊】
2009年8月30日,【音樂之聲】
2009年9月6日,【暖尚生活】
2009年10月4日,【一起賞月的夜】

③ 尋跡創作團

作用於推廣文字作品,相互促進與勉勵的團體
每一個人都喜歡寫作,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成為作家。在從一個寫手走向作家的道路上,你需要一整個團隊的支持,你需要和你寫類似文體的建議,你需要文學著作大家的點評和幫助,這樣你才會不斷成長,至最終完成自己的夢想。
尋跡創作團可以做到這一點。
這裡聚集著同類的寫文人,並不抵制哈韓哈日,因為那也是一種故事文體。這裡有你文字的發展平台,在你的文字成為鉛字之前可以發布在【兮年】電刊上,可以發布在【單行線】網路電台上,當然我們的論壇也是活動的主要場所。
尋跡創作團的活動方式:
1.在【相關事宜】中的【創作團成員申請】版塊,根據要求填寫申請,然後等待通知。通過申請的同學可獲得【尋跡創作團】徽章一個。
2.將自己的作品發至【尋跡創作團】版塊中的【文稿】或【圖稿】版塊,請將作品帖子的的許可權設定為150,方便審理人進行審理。若沒有設定許可權,被管理員發現後將無條件把【帖子】挪至【文字大陸】版塊,不做另外通知。
3.稿件的分類為【兮年電刊社團】、【單行線網路電台】(圖稿不包括此項)、【實體雜誌】、【僅審理】。
投至【兮年】或【單行線】的作品將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員進行審理,投【實體雜誌】的作品將通過【尋跡創作團】專門審理人審理,然後與作
者進行討論和修改並尋找適合作品的實體雜誌進行投稿活動。投【僅審理】的作品將通過【尋跡創作團】專門審理人審理,認真負責的瀏覽作
品並給出合適的建議和評價。
尋跡創作團成員遵守條約:
(一旦提出申請為尋跡創作團成員便默認成員同意遵循此條約)
1、作者將投稿作品的信息網路傳播權(包括但不限於簡體和繁體著作權,通過在網站進行發表和/或連載發布、有線或者無線方式,以電腦、光碟、手機、PDA等作為載體而以任何電子信息方式而存在的形式)獨家、排他地授權給【尋跡創作團】按以上方式使用;【尋跡創作團】有權將本協定全部或部分的權利和義務轉移給第三方。
2、作者在通過【尋跡創作團】進行成功的投稿活動後,將不得私自聯繫出版、投稿、採訪等活動。
3、若作者成功通過【尋跡創作團】完成了投稿或出版活動或作品簽約等活動,【尋跡創作團】有權獲得作者所得的部分稿費(投稿10%,出版8%,作品簽約出版5%)和樣書(數量另議)。
4、條約從尋跡創作團申請通過起生效。
5、本條約【尋跡創作團】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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