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尚
人物簡介
姜子牙(公元前1156__公元前1017年),姜姓,呂氏,名尚,一名望,字子牙,或單呼牙,也稱呂尚。漢族,先後輔佐了六位周王,因是齊國始祖而稱“
太公望”,俗稱姜太公。西周初年,被周文王封為“太師”(武官名),被尊為“師尚父”,輔佐文王,與謀“翦商”。後輔佐周武王滅商。
姜子牙是
齊國的締造者,因功封於齊,成為周代齊國的始祖。
周文王傾商,武王克殷的首席謀主、最高軍事統帥與西周的開國元勛,齊文化的創始人,亦是中國古代的一位影響久遠的傑出的韜略家、軍事家與政治家。歷代典籍都公認他的歷史地位,儒、道、法、兵、縱橫諸家皆追他為本家人物,被尊為“百家宗師”。
主要功績
姜子牙在世的年代,正是殷商走向衰亡、地處商朝西的一個屬國周逐漸上升的時期。姜子牙聽說周伯姬昌施行仁政經濟發達政治清明社會穩定大得人心便很想為興周滅商一展雄才大略而此時姬昌也正在為治國興邦而廣攬人才於是姜太公便下定決心,離開了商朝,不辭勞苦,來到了周的領地渭水之濱,終日以釣魚為生,其實是在觀察世態的變化,尋找大展宏圖的機會。據說,姜子牙釣魚用的是直釣,魚當然釣不上來,所以才有“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說法。
姜子牙用了幾十年的功夫,勤學苦讀,孜孜不倦地研究探索,可謂上通天文,下通地理,學識淵博。尤其對歷史和時勢的研究更是駕輕就熟如今當了姬昌的太師可以說是厚積薄發運籌而遊刃有餘對內他幫助姬昌制定了一系列發展經濟的政策如:實行“九一租稅制”,即農人租用公田,只繳納九分之一租稅的低稅制度;給大大小小的官吏“分地”,作為官吏的奉祿,而且子孫可以承襲等。這樣,就調動了農人在官田上努力生產、官吏們自覺地搞好本人分地生產的極性,極大地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為有朝一日興兵伐紂奠定了穩固的經濟基礎。對外,姜子牙協助姬昌實行光養晦薄禿孤立瓦解的政策對商王他表面上表現得謙和恭順一心事殷使商王誤以為周是最可靠的屬國姬昌是位忠心的伯而在暗中卻採取種種手段,拉攏爭取殷商王朝的其他屬國使殷商越來越孤立結果許多諸侯國和部落陸陸續續地棄殷而投周,到了後來,殷商雖名為天子,而真正附屬於他的屬國、部落卻連三分之一都不足了。這樣,就又為最後消滅紂王,創造了有利的外部條件。
可惜的是,姬昌未能實現滅紂的願望,便撒手歸西了。姬昌死後,他的兒子姬發繼位,這就是周武王(姬昌死後被追封為周文王)。姬發繼位亦繼志繼續為興周滅商而努力他拜姜子牙為國師並號稱為師尚父姜子牙也不改初衷,繼續全力輔佐姬發以圖大業。武王姬發慎於刑賞,力求令行禁止,使周朝的政治更加清明,背叛殷商而依附周室外的人越來越多,出師伐紂的日子已經指日可待了。
這時周朝已羽翼豐滿國勢日隆而殷商王朝已出現了土崩瓦解之勢。特別是殷商王朝統治集團內部發生了內忠臣良將被殺的被殺被囚的被囚外逃的外逃降周的降周姜子牙審時度勢,認為伐紂的時機已到便親任主帥統領大軍以弔民伐罪為號召,聯合諸侯各國出兵直取商都。經過牧野一戰,大敗商軍,迫使商紂王連夜出逃,與妃子妲已投火自焚於鹿台。中國歷史上的殷商王朝至此也便宣告滅亡了,姜子牙終於完成了扶周滅商的宏圖大業。
由於姜子牙在興周滅商中建有殊功,武王姬發把姜子牙封到了齊地,成為周代齊國的始祖。姜子牙勵精圖治,終將齊國治理成為春秋戰國時期五霸七雄中的強國之一而由於姜太公的雄才偉略更被後人稱為中國謀略家的開山鼻祖司馬遷就曾說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為本謀。”(《史記·齊太公世家》)
後世評價
姜子牙治國,確立了“因其俗,簡其禮,通商工之業,便魚鹽之利”的治國方針,在齊國數百年的發展史上,代代相傳,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確立了齊文化的歷史地位。
中國古代的兵論、兵法、兵書、戰策、戰術等一整套的軍事理論學說,就其最早發端、形成體系、構成學說來說,都始自齊國,源自太公,所以說太公為兵家宗師、齊國兵聖、中國武祖是當之無愧的。中國古今著名的軍事家孫武、鬼谷子、黃石公、諸葛亮等都學習吸收了太公《六韜》的精華,太公的文韜武略被當今世界上的政治、經濟、管理、軍事、科技等各個領域所借鑑。
太公已去世3000餘年了,人民崇拜他的高尚人格,悼念他的豐功偉績,以樸實的感情編造出他的很多神話故事歌頌他。
管仲
人物簡介
管仲(公元前723-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謚敬,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漢族,潁上(今安徽省潁上縣)人,東周春秋時代齊國的政治家,哲學家,周穆王的後代。春秋時期齊國著名政治家、軍事家,周穆王之後代。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有“春秋第一相”之譽,對內政外交政策進行全面的改革,制定了一系列富國強兵的方針策略,被齊恆公任為上卿,尊稱“仲父”。執政四十年,因勢制宜,分設各級官吏,選拔士子,賞勤罰惰,征賦稅,統一鑄造、管理錢幣,制定捕魚、煮鹽之法;對外採取“尊王攘夷”的外交策略,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代的第一個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他秉政三年,齊國大治,成為“五霸之首”。後人將其著作收編成書,名為《管子》共24卷,85篇,內容極豐,包含道、名、法等家的思想以及天文、輿地、經濟和農業等方面的知識,是古代典籍中不多見的經濟文作,對生產、分配、交易、消費、財政、等均有論述,是研究中國先秦農業和經濟的珍貴資料。
主要功績
管仲出身於破落名門之後。青年時期的管仲,一方面受其曾顯赫輝煌一時的家族史的影響,超凡脫俗,志存高遠,具有乾一番轟轟烈烈大事業的意識。另一方面家境的貧困,謀生的坎坷,使管仲具有了堅韌不拔的進取精神;亂世的紛爭,時局的動盪,鍛鍊、鑄就了管仲明察世態、洞悉時局的能力。他為了實現功名顯於天下的志向,學先賢、習武藝、交友共勉、調查實踐,多方吸納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為其後來能成為治齊賢相、稱霸諸侯、建立偉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管仲早期的個人奮鬥是不順的:經商賠本、做官被逐、打仗敗北、輔佐公子糾淪為階下囚。但是這些磨難正豐富了他的閱歷,磨練了他的意志,積累了他的處世經驗,提高了他的政治素質,於是才有了他後來的抓住機遇,一舉功成。
管仲從階下死囚犯一躍而為齊相的直接原因是其知心好友鮑叔牙的推薦。當齊桓公欲委相於鮑叔牙時,鮑叔牙以國家社稷為重,力薦管仲:“治理國家的大事,不是我能勝任的,只有管夷吾才行。我有五個方面不如管夷吾:寬厚惠民,我不如他;治國不失權柄,我不如他;忠信以交諸侯,我不如他;制定禮儀示範於四方,我不如他;披甲擊鼓,立於軍門,使士氣倍增,我不如他。管夷吾猶如人民的父母,治理兒子,不能不用他們的父母。”(《管子·小匡》下注只書篇名。)然而到後來管仲與齊桓公臨終論相的時候卻沒有推薦鮑叔牙,而是推薦了隰朋,這同樣是體現了以國家社稷為重。可見,被世人稱頌的管鮑之交是建立在以國家社稷為重的共同志向基礎上的友誼。
齊桓公棄一箭之私仇,任用管仲為相,管仲報知遇之恩,輔佐齊桓公圖霸,真乃賢相遇明君,明君逢賢相,君臣知遇,相得益彰!管仲憑藉自己非凡的政治才能贏得了齊桓公的重用,先拜為相,又拜為“仲父”,幾近言聽計從,使管仲的經天緯地之才得到淋漓盡致的發揮:他知人善任,舉薦了大批的賢能之士;他改革內政,穩定了齊國的社會秩序;他發展經濟的富民政策,使齊國國力大增,民富國強;他修治甲兵,壯大了軍事力量;他“尊王攘夷”,擴大了齊國的政治影響;他禮法並用,確立齊國的霸主地位。管仲輔佐齊桓公近40年,把一個原來“地舄鹵、人民寡”的齊國治理得國富兵強,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功高當世,影響深遠。
公元前645年,管仲逝世,他的死引起了齊國朝野上下的悲痛,人們把他安葬在齊國都城臨淄城南的牛山上,為他樹立了高大的石碑,永遠紀念他對後世的功德。管仲輔佐齊桓公稱霸一個世紀後,孔子曾讚嘆管仲的功績說:管仲輔佐齊桓公,稱霸諸侯,挽救周室,使百姓受惠至今。
後世評價
管仲一直被譽為管理學之父。管仲的一生,不僅建立了彪炳史冊的功勳,還給後世留下了一部以他名字命名的巨著——《管子》。書中記錄了他的治國思想,對後世影響深遠。
管仲是位思想家,他主張法治。全國上下貴賤都要守法,賞罰功過都要以法辦事。他認為國家治理的好與壞,根本在於能否以法治國。
管仲非常重視發展經濟,他認為“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也就是國家的安定與不安定,人民的守法與不守法,與經濟發展關係十分密切。
管仲思想中有不少可貴的地方,如他主張尊重民意,他說“順民心為本”,“政之興,在順民心;政之所廢,在逆民心。”管仲的思想對後代影響很大。
當然,管仲是春秋時代的歷史人物,所以他也有歷史局限。如為齊桓公創立霸業而加重了人民的負擔,在改革中主要是代表統治階級利益等。
李悝
人物簡介
李悝(前455-前395),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法學家,也作李克。李悝為魏文侯到武侯時人,曾受業於子夏(孔子弟子)弟子曾申門下。魏國的建立者魏文侯是著名的政治家。他任用李悝為相,約於前400年左右進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如下:
主要思想
一、選賢任能,賞罰嚴明。李悝主張,要改變舊的“世卿世祿”制度,重要官職要選任有才能的人充當,優厚俸祿要獎給有功勞的人。還主張賞罰嚴明。這樣改革的結果,大大削弱了魏國的“世卿世祿”制度,以後的封君在封國食邑內沒有治民之權,只衣食租稅;官吏制度有所改善,政治情況較好。
二、盡地力。“盡地力”是一種“重農政策”。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他計算說:一百平方里之內,有土地九萬頃,除了山澤人居占三分之一之外,可開田地六萬頃,“治田勤謹,則畝益(增產)三斗,不勤,則損(減產)亦如之。”這就是說,百里之地,每年的產量,由於勤與不勤,或增產一百八十萬石,或減產一百八十萬石。此數字關係重大,因此必須鼓勵農民生產。
三、制定《法經》。李悝制定一部法律,叫做《法經》,共分六篇,為《盜》、《賊》、《網》、《捕》、《雜》、《具》六律。《晉書·刑法志》曰:李悝著《法經》,“以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其輕狡、越域、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制,以為《雜律》一篇;……”《具律》是根據情況,決定從輕或從重處罰的總論性的律文。這部法律主要是為保護剝削階級的利益而制定的,但對魏國來說,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政局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魏國在戰國前期所以成為最強大的國家,和李悝的改革是分不開的。
商鞅
人物簡介
商鞅(約前390年—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公孫氏,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這是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變法之一,它的成功對中國社會發展產生了極其深遠的影響。
歷史影響
商鞅從公元前356年至前350年,大規模地推行過兩次變法。第一次是在孝公六年:獎勵耕織,生產多的可免徭役;廢除貴族世襲特權,制定按軍功大小給予爵位等級的制度;採用李悝《法經》作為法律,推行連坐法。第二次是在孝公十二年:合併鄉邑為三十一縣(一說四十一縣);廢除井田制,準許土地買賣;創立按丁男征服辦法,規定一戶有兩個男者必須分居,否則加倍征服;頒布法定的度量衡器,統一度量衡制。商鞅先後兩次變法,奠定了秦國富強的基礎,為秦國統一六國創造了條件。
由於商鞅在推行新法時手段過於嚴酷,得罪了部分守舊貴族。秦孝公死後不久,他即被貴族迫害,遭車裂酷刑而死,以身殉法。商鞅雖死,但秦惠王和他的後繼者都繼續實行了商鞅的新法,所以秦國的國勢得以進一步發展,為後來秦始皇消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蘇綽
蘇綽是北周開國帝王宇文泰的謀臣,足智多謀可與諸葛亮、王猛比肩齊名。蘇綽對於中國歷史上貪官不絕如縷,朝朝代代都有巨貪大奸,自然是心知肚明。故某日宇文泰想請教蘇綽如何治國方能延續江山永祚之道時,蘇綽立即給出了這個定律——以貪反貪,方能控制官吏離心異志。
高熲
高熲(?~607) 中國隋代名相。字昭玄,一名敏。自稱渤海蓨縣(今河北景縣)人。其父
高賓是楊堅妻父的僚佐,官至刺史。高熲襲爵武陽縣伯,官下大夫。因平齊功,拜開府。周大象二年(580)楊堅輔政,知高熲強明,知兵 事,多計 謀,遂任其為相府司錄。相州總管尉遲迥舉兵反楊堅,高熲自請監督諸將進軍,很快平定了尉遲迥。因此,進位柱國,遷相府司馬,成為楊堅最得力的助手。隋朝建立,高熲任尚書左僕射兼
納言,為當朝首相。他明達世務,自任宰相後,竭力協助隋文帝楊堅處理朝政。政刑大小,無不籌劃;薦引文武人才為隋出力;綜合前朝舊法,主持修定隋律;創立輸籍定樣,招徠大量浮客,增加了國家編戶。開皇 八年(588)隋出 兵伐陳。高熲為元帥長史,指揮全軍一舉滅陳,完成南北統一,以功封齊國公。隋文帝擬廢太子
楊勇,立次子
楊廣為太子時,高熲反對,漸被文帝和皇后疏忌;開皇十九年被人誣告免官 。仁壽四年(604),隋煬帝即位,高熲 復起為 太常卿。大業三年(607),因對煬帝的奢侈 和當時政事有所 非議,為人告發,與賀若弼同日被殺。
歷史評價
杜佑:自
燧人氏逮於三王,皆通輕重之法,以制國用,以抑兼併,致財足而食豐,人安而政洽,誠為邦之所急,理道之所先,豈常才之士而能達也。民者,瞑也,可使由之,不可使因之。審其眾寡,量其優劣,饒贍之道,自有其術。歷觀製作之者,固非易遇其人。
周之興也得
太公,
齊之霸也得
管仲,
魏之富也得
李悝,
秦之強也得
商鞅,後
周有
蘇綽,
隋氏有
高熲。此六賢者,上以成王業,興霸圖,次以富國強兵,立事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