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一)貫徹執行文化、廣播電視、旅遊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加強文化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廣播電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領域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統籌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全市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扶貧開發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溫泉省”建設工作。
(十)指導全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督,推進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地方優秀文化走出去。
(十三)擬訂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四)負責制定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五)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
(十六)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監測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七)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協調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
(十八)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播電視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責調整
1.將原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的文化管理、廣播電視管理職責,原市旅遊發展委的職責整合劃入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2.將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機關。
(二十一)職能轉變。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新時代貴州精神,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健全鄉村公共文化和鄉村旅遊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打造文化旅遊品牌。
現任領導
幸雪梅為六盤水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