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宗教事務局

六安市宗教事務局

六安市宗教事務局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宗教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省、市關於民族工作的部署與安排,負責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宗教事務局
  • 職責:監督宣傳民族、宗教相關法規政策
  • 隸屬:六安市政府
  • 所在地: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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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六安市民族事務委員會(市宗教事務局)是市政府主管民族宗教事務的職能部門,內設有:辦公室、民族科、宗教科。

市民族事務委員會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民族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省、市關於民族工作的部署與安排;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省、市關於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的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聯繫民族聚居地區,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3.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政府系統民族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和協調市少數民族成員單位開展對少數民族鄉、村經濟社會建設的幫扶工作。
4.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要問題,參與協調民族聚居地區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平等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5.參與擬訂全市少數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參與協調民族聚居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指導和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及其他各項社會事業。
6.負責組織指導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規和民族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7.掌握全市民族成份情況,負責民族成份認證工作。
8.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和人才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組織培訓全市政府系統民族工作幹部;指導縣區民族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安市民政局

市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督促檢查、宣傳教育工作。
2.研究宗教理論,了解國內、國際宗教現狀,調查、掌握全市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研究發展趨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意見。
3.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4.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5.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指導宗教團體搞好宗教教職人員的培訓管理;聯繫宗教界上層人士。
6.指導縣區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責,指導和協助各縣區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
7.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宗教界對外和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對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8.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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