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擴權強鎮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0年3月23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以六政〔2010〕26號印發《關於推進擴權強鎮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放權到位、推進體制改革、落實財政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促進科學發展、擴大試點範圍、強化督促指導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擴權強鎮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六安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10年3月23日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擴權強鎮工作的指導意見
六政〔2010〕2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管委,市直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擴權強鎮試點工作,增強試點鎮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努力把我市試點鎮建設成產業集聚區、人口集中區、和諧社會示範區,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擴權強鎮的若干意見》(皖發〔2009〕15號)的要求,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意見全文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六安市擴權強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召開會議,分析梳理試點鎮推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市發展改革委要充分發揮辦公室工作職能,積極做好擴權試點的組織、協調和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各組成單位要主動作為,積極做好相關配合。各縣區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積極協調、推進所轄區內擴權試點鎮的試點工作。
二、確保放權到位。市直各部門、各縣區要抓緊研究省擴權強鎮相關檔案精神,加大省、市、縣、鎮之間的對接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及時下放相關的行政審批權和執法權,以及試點鎮規劃等相關管理權。尤其是發展改革、城管、環保、勞動、安全生產、食品安全、工商、規劃等部門,要顧全大局,切實行動,規範操作,放權到位。
三、推進體制改革。各縣區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加快推進試點鎮相關機構改革和配套工作,建立與鎮級發展相適應的管理機構。組織、人事、編制部門要加快相關人事制度改革,在縣(區)鄉鎮行政編制、財政供給事業單位編制總額不突破的前提下,可適當增加試點鎮的編制,用足3年內退休的二線人員騰出的編制政策,加大對試點鎮派駐單位負責人的考核力度,進一步最佳化人員配置,確保機構高效運行。
四、落實財政政策。各縣區要加快構建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鎮級財政管理體制,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抓緊研究,出台具體操作辦法,確保試點鎮年財政收入超收部分由縣級財政全額返還、收取的土地出讓金淨收益全額返還、徵收的礦業權價款縣級留成部分不低於50%的比例返還等鼓勵試點鎮發展的財政政策執行到位。
五、加大扶持力度。市、縣各部門要優先支持試點鎮的發展。發展改革、建設、交通、水利等部門要加大試點鎮的項目建設和資金爭取的支持力度;金融機構要積極在試點鎮設立分支機構或網點,開展各種創新,加大對試點鎮信貸支持力度。國土部門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中,要充分考慮試點鎮的發展需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
六、促進科學發展。要進一步明確試點鎮的產業功能區定位,發展改革、經委、農委、建設等部門要加強試點鎮的產業發展和集鎮發展研究,加強試點鎮的特色產業培育和集聚,加快試點鎮的城鎮建設步伐,強化試點鎮的產業支撐能力和發展能力。勞動保障、教育、衛生等部門要加快建立健全試點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尤其在就業、勞動力轉移、社會救助、養老保險等方面探索新途徑,提高試點鎮社會事業發展和管理水平。
七、擴大試點範圍。市擴權強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快起草《六安市擴權強鎮實施意見》,比照省試點鎮的管理辦法,在全市範圍內再選一批經濟社會發展較快的鎮,開展市級試點。
八、強化督促指導。市擴權強鎮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強化指導,加強服務,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市政府將適時組織開展全市擴權強鎮工作專項督查。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發揮牽頭作用,建立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及時掌握試點鎮發展情況,重大問題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並及時報送省實施擴權強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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