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揭露“渤海二號”沉船事故是《工人日報》公開揭露“渤海二號”沉船事故引起社會輿論重視。石油工業部海洋石油勘探局的“渤海二號”鑽井船於1979年11月25日翻沉,船上74人除兩人遇救外全部喪生,直接經濟損失3700萬人民幣。對此事件,石油工業部隆重召開遇難同志的追悼大會,授予烈士稱號,並命名渤海二號鑽井隊為英雄鑽井船隊,同時在給國務院的報告中提出“不擬在報刊上作公開報導”。
後經國家勞動局、全國總工會等單位聯合調查,認為這是一起由於主要領導幹部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造成的責任事故,要求追究主要責任者的刑事責任。1980年7月22日,《工人日報》刊載《渤海二號鑽井船翻沉事故說明了什麼?》一文,首次披露了事故真相。緊接著又於7月20日、8月6日、8月9日、8月15日發表評論文章,分析批判了工業生產中不注意安全作業的各種混亂思想,批評了事故發生後不追究原因和責任,卻把悲劇演成喜劇——搞“大表彰”、“大評比”、“大學習”的做法。《人民日報》、《光明日報》、《解放軍報》、《中國青年報》、《北京日報》、《天津日報》以及廣播電台等新聞媒介對此都發表了文章。8月25日,國務院作出嚴肅處理“渤海二號”翻沉事故的決定,處分主要責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