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按我國國家標準GB/T 12419—90《貨櫃公路中轉站站級劃分及設備的規定》,貨櫃公路運輸中轉站有兩種分類方法。
(1)按貨櫃公路運輸中轉站年箱運量和年堆存量,及其所在地理位置,可劃分成四級:分別為一級站、二級站、三級站和四級站。
(2)按所運箱子的類型,可分為國際箱中轉站和國內箱中轉站。對同時經營國際箱和國內箱的中轉站,如果其國際貨櫃年箱運量達到年總箱運量的70%以上者,視為國際貨櫃中轉站。
裝卸工藝方案
公路貨櫃中轉站裝卸工藝方案共有6種。
(1)輪胎式
龍門起重機裝卸工藝方案。在貨櫃堆場上,配置輪胎式龍門起重機,貨櫃卡車送達或啟運的貨櫃,均通過輪胎式龍門起重機裝卸。
(2)跨運車裝卸工藝方案。貨櫃卡車進場送達與啟運出場的箱子,均通過跨運車裝卸。
(3)正面吊裝卸工藝方案。貨櫃卡車進場送達與啟運出場的箱子,均通過正面吊裝卸。
(4)貨櫃叉車裝卸工藝方案。貨櫃卡車進場送達與啟運出場的箱子,均通過貨櫃叉車進行裝卸。
(5)汽車起重機或輪胎式起重機裝卸工藝方案。以汽車起重機或輪胎式起重機代替正面吊,進行進出場箱裝卸。
(6)底盤車工藝方案。進出場的貨櫃均不予裝卸,進場時貨櫃與車頭拆開,底盤車直接停在場地上;出場時與車頭掛上,直接開出。
上述工藝方案中,輪胎式龍門吊工藝與跨運車工藝方案初始投資較大,只適用規模大、運量穩定的公路中轉站採用。正面吊工藝方案由於其初始投資較小,使用靈活,正在被越來越廣泛地採用;規模一般或較小的中轉站,可考慮採用叉車工藝。中轉站規模與裝卸工藝方案的選擇,可按下列配比考慮:
(1)年堆存量為9 000 TEU以上的一級站,以輪胎式龍門起重機為主,貨櫃叉車為輔。
(2)年堆存量為4 000~9 000 TEU的二級、三級
中轉站,宜以正面吊為主,貨櫃叉車為輔。
(3)年堆存量為4 000 TEU以下的四級站,宜以叉車為主,汽車起重機為輔。
(4)處於起步階段的中轉站,採用汽車起重機或底盤車工藝。
組成
根據公路中轉站的作業功能和業務經營範圍,中轉站一般包括運輸車輛、貨櫃裝卸堆場、拆裝箱作業場、貨物倉庫、車輛和貨櫃的檢測維修車間、管理信息系統、檢驗檢疫機構、生產調度和企業管理部門、動力供給、生產輔助設施以及生活保障設施等。各單項工程的建築物、構築物需用面積和車輛設備的品種及配備數量要根據企業的生產規劃和中轉站的規模而定。站內一般劃分為5個區域:
(1)貨櫃堆存、拆裝、倉儲作業區,包括空重箱堆場、拆裝箱作業場、拆裝箱倉庫、海關監管倉庫等。
貨櫃堆場這一區域用於完成貨櫃卡車進場卸箱作業與出場裝箱作業的全過程;同時在這一區域進行貨櫃日常堆存。貨櫃堆場可按空箱、重箱分別劃分區域;如代理船公司、租箱公司作為內陸收箱點的,還可按箱主分別劃分堆箱區域。在堆箱區域中,國內箱(小型箱)與國際標準箱要分開。通常,國內箱區應放在較靠外的位置,國際標準箱放在較靠里的位置。貨櫃堆場的地面必須作負重特殊處理,以滿足相關的負荷要求。堆場地面必須符合規格,避免場地被損壞。
拆裝箱作業區域主要用來完成貨櫃拆箱、裝箱作業和貨櫃拼箱貨集貨、貨櫃拆箱貨分揀、暫時儲存,及某些中轉貨物的中轉儲存等工作。倉庫的規模應能滿足拼、拆箱量的需求,在倉庫一側一般設定“月台”,以備貨櫃卡車進行不卸車的拼、拆箱。應有適當開闊面積的拼、拆箱作業區,便於貨物集中、分揀與叉車作業。按需要,可設定進行貨物分揀的皮帶輸送機系統。同時,應有適當規模的貨物儲存區域。
從現代物流各種運輸與物流環節“整合”的角度考慮,貨櫃公路運輸中轉站在其貨櫃拆、裝箱作業倉庫,還可以根據需要與可能,發展一些流通加工業務與配送業務,在某種程度上,行使“第三方物流”的職能,使自身的業務面進一步拓展。
(2)車輛、箱體的檢測、維修、清潔作業區,包括車輛機械檢測維修車間、貨櫃修理和清潔間、材料配件庫、工具庫等。
(3)輔助生產作業區,包括
加油站、洗車檢車台、變電室、水泵房、鍋爐房、污水處理、消防設施、停車場等。
(4)生產業務管理區,包括由檢驗檢疫、貨運代理、生產調度、管理信息系統、企業管理、銀行保險等部門組成的綜合業務樓、中轉站大門、驗箱橋、地秤房等。
(5)生活供應區,包括食堂、浴室、候工室、職工宿舍以及對社會服務的生活福利設施等。根據中轉站所承擔的生產業務範圍,各作業區域可分別組成若干個基層單位,如運輸車隊、裝卸車間、拆裝箱作業間、貨櫃修理間、車輛機械檢測維修中心、生產調度室、信息中心等。
根據中轉站所承擔的生產業務範圍,各作業區域可分別組成若干個基層單位,如運輸車隊、裝卸車間、拆裝箱車間、貨櫃修理間、車輛機械檢測維修中心、生產調度室、信息中心等。
主要作業功能
在國際貨櫃運輸由海上向內陸延伸的運輸系統中,公路中轉站的作業是一個重要環節。公路中轉站既是內陸的一個口岸,又是國際貨櫃承託運等各方進行交易和提供服務的中介場所,為海上國際貨櫃向內陸延伸的運輸系統提供後勤保障作業。同時,公路中轉站的設立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內陸地區的投資環境,從而促進內陸地區經濟的發展,隨之又可帶動國際貨櫃運輸在內陸的推廣和套用。作為一個具有一定規模、配套設施齊全的公路國際貨櫃中轉站,它應該具有以下主要作業功能:
1)內陸貨櫃堆場和貨櫃貨運站業務功能
這是公路國際貨櫃中轉站最基本的作業功能。根據貨主在國際貿易中所簽訂的運輸條款和箱貨交接方式,在多式聯運過程中需要停留、中轉和交付的進出口國際貨櫃重箱、空箱或拼箱貨物,都可在中轉站進行整箱或拼箱貨物的交接,並劃分其風險責任。中轉站根據貨櫃到發的不同目的地,可按船、按票集中在堆場堆存,或在倉庫存貯,亦可按照貨主的要求,直接進行門到門運輸服務。
2)貨櫃貨物的集散、倉儲、換裝和拆裝箱作業功能
對出口的貨物,可提供集貨、理貨、裝箱、拼箱,並向港區碼頭轉運裝船等服務;對進口的國際貨櫃,可提供拆箱、卸貨、理貨、分發及上門送貨等服務。對拆箱後、裝箱前以及需要換裝的各種進出口貨物,包括需要長期保存周轉的免稅或保稅商品、海關暫扣物資、進出口國際貨櫃等,都可進入中轉站的專門倉庫進行儲存和保管。
3)內陸口岸功能
根據區域經濟和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在內地建立的某些中轉站,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可設定海關、進出口檢驗檢疫(習慣稱“一關三檢”)等口岸監管服務機構及其專業設施,以供各類貨櫃貨物及其他交通工具辦理出入境手續,使出入境口岸業務由沿海港口延伸到內陸中轉站,為內陸客戶就地辦理進出口業務手續提供方便快捷和經濟的服務條件。
4)貨櫃箱管站功能
貨櫃作為貨物運輸的一種標準化容器,要在一些跨國航線乃至全世界範圍內周轉使用。貨櫃通常屬船公司所有,或由船公司向專門的貨櫃公司租用。當重箱運抵目的地後,貨主收完貨,為減少空箱的遠距離調用,空箱將在船公司指定的某些地點匯集存放,以供其他相關流向的貨物運輸時調用。公路國際貨櫃中轉站經船公司貨櫃管理中心認可並簽訂協定後,即可作為船公司及其代理人調度、交接、集中、保管和堆存空貨櫃的場所,並且由EDI(電子數據交換)系統負責貨櫃的動態跟蹤,還可按規定的標準、工藝對貨櫃進行定期的檢驗、修理或整新以及清潔、維護等作業。
5)信息處理、傳輸功能
作為先進的貨物運輸形式,國際貨櫃運輸的實物流動是與相關的信息流伴隨而行的。按照船方、貨方、港口、中轉站以及檢驗檢疫等協作單位對貨櫃和貨櫃運輸進行管理的需要,中轉站須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統。它主要包括:
(1)對貨櫃進行動態跟蹤和管理,適時反映貨櫃所在的地理位置和所處的狀況。
(2)對貨櫃貨的承攬、倉儲、運輸、堆存、裝載和車輛的運輸作業、調度計畫以及單證的流轉、票務結算等進行統計制表,以供分析和決策。
(3)處理在貨櫃運輸中涉及的單證信息。
(4)在本中轉站與其他相關單位連結的管理信息系統網路上,傳遞交流各類信息。
6)配套服務功能
為國際貨櫃運輸生產業務配套的服務,包括對車輛機械的技術檢測與維修,車輛的清洗、加油和停放,對各類貨物進行裝卸、包裝、分揀以及物流增值服務等,引入與檢驗檢疫監管機構相協作的銀行、保險公司、公安、稅務等部門,以便為客戶提供一條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