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汽車客運站乘務管理辦法(試行)》是1983年1月交通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路汽車客運站乘務管理辦法
- 時間:1983年1月
概述,總 則,第一章 車站設定、設施及組織結構,第二章 服 務 管 理,
概述
【發布單位】交通部
【發布文號】83)交公路字148號
【發布日期】1983-01-28
【生效日期】1983-10-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83)交公路字148號
【發布日期】1983-01-28
【生效日期】1983-10-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關於頒發《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
(試行)的通知
(83)交公路字148號
(83)交公路字148號
各省、市、自治區交通廳(局)、上海、 天津市公用局:
為切實加強汽車客運站務管理,根據各地要求,我們組織部分省、市、自治區的同志草擬了《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試行),並在去年十一月召開的全國汽車客運站務工作會議上進行了討論,又廣泛徵求了各地意見。現已修改定稿,隨文頒發,望認真貫徹執行,並請將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報我部公路局。
本辦法(試行)自一九八三年十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有牴觸者,均以此為準。
附屬檔案: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試行)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
(試 行)
為切實加強汽車客運站務管理,根據各地要求,我們組織部分省、市、自治區的同志草擬了《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試行),並在去年十一月召開的全國汽車客運站務工作會議上進行了討論,又廣泛徵求了各地意見。現已修改定稿,隨文頒發,望認真貫徹執行,並請將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和意見及時報我部公路局。
本辦法(試行)自一九八三年十月一日起開始執行。
以前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有牴觸者,均以此為準。
附屬檔案: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試行)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公路汽車客運站務管理辦法
(試 行)
總 則
公路汽車客運站(包括客、貨兼營站,下稱車站),是公路運輸企業組織生產的基層單位和運送旅客的服務部門,是旅客集散的場所。它擔負著生產組織、為旅客服務、線路管理及信息傳輸等方面的任務。
加強車站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是搞好客運工作,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環節。
各級車站必須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健全組織機構,搞好職工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切實做到安全第一、旅客第一、服務第一、信譽第一,千方百計、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的需要。
加強車站的科學管理,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是搞好客運工作,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環節。
各級車站必須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健全組織機構,搞好職工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切實做到安全第一、旅客第一、服務第一、信譽第一,千方百計、最大限度地滿足旅客的需要。
第一章 車站設定、設施及組織結構
第一條車站分類及設定
1。 車站分自辦站、代辦站、停靠點(招呼站)三類。
2。 自辦站、代辦站、停靠點的設定或撤銷,按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程式,呈報審定。
1。 車站分自辦站、代辦站、停靠點(招呼站)三類。
2。 自辦站、代辦站、停靠點的設定或撤銷,按各省(市、自治區)規定的程式,呈報審定。
第二條自辦站分級
根據站務工作量、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車站劃分為一、二、三、四級。
根據站務工作量、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車站劃分為一、二、三、四級。
第三條車站管理
1。 省(市、自治區)汽車運輸公司(局)或汽車運輸分公司(分局)對所轄範圍車站實行統一管理。
2。 一、 二級車站根據主管運輸公司的決定, 對三、四級車站和代辦站有領導和管轄權。
1。 省(市、自治區)汽車運輸公司(局)或汽車運輸分公司(分局)對所轄範圍車站實行統一管理。
2。 一、 二級車站根據主管運輸公司的決定, 對三、四級車站和代辦站有領導和管轄權。
第四條車站班組管理
1。 一、二級車站和規模較大的三級站,要根據站務作業的內容,分成若干個班組。2。 班組工作是站務管理的基礎,須選派業務熟練、工作認真、敢於負責、大公無私的人擔任班組長。
3。 班組長向站長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分工範圍內的工作任務。
4。 各班組要選定專人,搞好原始記錄,為企業提供準確的考核及管理資料。
1。 一、二級車站和規模較大的三級站,要根據站務作業的內容,分成若干個班組。2。 班組工作是站務管理的基礎,須選派業務熟練、工作認真、敢於負責、大公無私的人擔任班組長。
3。 班組長向站長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分工範圍內的工作任務。
4。 各班組要選定專人,搞好原始記錄,為企業提供準確的考核及管理資料。
第五條站房布局及車站設施
1。 一、二級車站
(1) 售票廳、候車室、行包處要分設,車位(車庫)要適用,站內布局要符合站務作業流程;
(2) 站務設施應達到客觀規定的要求。
2。 三級車站
(1) 要有與旅客候車、售票、託運行包相適應的站房和車位(車庫);
(2) 站內必備線路圖、班次時刻表、里程票價表、旅客乘車須知、嚴禁攜帶和託運物品宣傳畫、坐椅、時鐘、飲水、意見簿等。
3。 四級站和代辦站
(1) 應有站房,方便旅客購票、候車;
(2) 站內設定本線路班次時刻表及里程票價表、旅客乘車須知、坐凳及意見簿等。4。 停靠點
應設定站牌,公布該點停靠的班次時刻,條件可能的地方要設定簡易候車棚(亭)。
1。 一、二級車站
(1) 售票廳、候車室、行包處要分設,車位(車庫)要適用,站內布局要符合站務作業流程;
(2) 站務設施應達到客觀規定的要求。
2。 三級車站
(1) 要有與旅客候車、售票、託運行包相適應的站房和車位(車庫);
(2) 站內必備線路圖、班次時刻表、里程票價表、旅客乘車須知、嚴禁攜帶和託運物品宣傳畫、坐椅、時鐘、飲水、意見簿等。
3。 四級站和代辦站
(1) 應有站房,方便旅客購票、候車;
(2) 站內設定本線路班次時刻表及里程票價表、旅客乘車須知、坐凳及意見簿等。4。 停靠點
應設定站牌,公布該點停靠的班次時刻,條件可能的地方要設定簡易候車棚(亭)。
第六條站名確定
一般應以當地名確定車站站名。但有的地方多年來慣用他名稱呼者,亦可按習慣確定站名。車站應懸掛顯目的站名標誌牌,以標準字書寫。在一個分公司(分局)範圍內不應有相同的站名。
一般應以當地名確定車站站名。但有的地方多年來慣用他名稱呼者,亦可按習慣確定站名。車站應懸掛顯目的站名標誌牌,以標準字書寫。在一個分公司(分局)範圍內不應有相同的站名。
第二章 服 務 管 理
第七條基本要求
1。 明確分工,做到人人有專責,事事有記錄,工作有交接,崗崗有制度,質量有標準,項項有考核。
2。 增強政治素養,搞好崗位練兵,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3。 廣泛徵集意見,正確對待,及時處理,充分發揮旅客的監督作用。
1。 明確分工,做到人人有專責,事事有記錄,工作有交接,崗崗有制度,質量有標準,項項有考核。
2。 增強政治素養,搞好崗位練兵,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3。 廣泛徵集意見,正確對待,及時處理,充分發揮旅客的監督作用。
第八條三容
1。 站容: 車站內外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各項服務標誌醒目;候車室布置美觀、大方;圖表、宣傳畫、業務介紹,簡明清晰;各項設施排放適當、整齊。
2。 車容:車輛設施齊全有效,車容整潔,窗明地淨。
3。 儀容:站務人員要衣帽整潔,服務證(牌)佩戴位置適當,舉止端莊大方。
1。 站容: 車站內外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各項服務標誌醒目;候車室布置美觀、大方;圖表、宣傳畫、業務介紹,簡明清晰;各項設施排放適當、整齊。
2。 車容:車輛設施齊全有效,車容整潔,窗明地淨。
3。 儀容:站務人員要衣帽整潔,服務證(牌)佩戴位置適當,舉止端莊大方。
第九條車站服務
1。 售票
(1) 根據需要,開設多點多視窗售票,延長售票時間;採用預售車票,函、電定票,上門送票等多種形式,方便旅客;做到售票準確、及時,態度和藹;
(2) 售票口應有所售線路標誌和客票發售情況公告,做到購票秩序井然;
(3) 根據售票情況,隨時提出加班建議。
2。 行包託運
(1) 收運前察看包裝、件重、標誌;對內容有疑義者,要會同託運人查驗;
(2) 行包的受理、保管、搬運、裝卸,應按作業程式依次進行,各環節、部位、工種相互銜接緊密,協作配合有序,交接清楚無差;
(3) 作業中輕搬、輕放,確保行包完好無損;
(4) 與旅客同車運出,按時運到。
3。 候車
(1) 候車室要安排業務熟練的服務人員,實行分區候車,分片服務,做到全面服務好,重點照顧到;對候車室堅持隨髒隨掃,維持好秩序,管理好服務設施;
(2) 服務人員要隨時宣傳旅客乘車須知及有關規定,同時作好危險品的檢查工作。4。 進出站
(1) 帶領旅客依次檢票上車;嚴禁無票乘車;
(2) 正點發車,禮貌送客;
(3) 班車到站,車前迎接,驗票出站。
1。 售票
(1) 根據需要,開設多點多視窗售票,延長售票時間;採用預售車票,函、電定票,上門送票等多種形式,方便旅客;做到售票準確、及時,態度和藹;
(2) 售票口應有所售線路標誌和客票發售情況公告,做到購票秩序井然;
(3) 根據售票情況,隨時提出加班建議。
2。 行包託運
(1) 收運前察看包裝、件重、標誌;對內容有疑義者,要會同託運人查驗;
(2) 行包的受理、保管、搬運、裝卸,應按作業程式依次進行,各環節、部位、工種相互銜接緊密,協作配合有序,交接清楚無差;
(3) 作業中輕搬、輕放,確保行包完好無損;
(4) 與旅客同車運出,按時運到。
3。 候車
(1) 候車室要安排業務熟練的服務人員,實行分區候車,分片服務,做到全面服務好,重點照顧到;對候車室堅持隨髒隨掃,維持好秩序,管理好服務設施;
(2) 服務人員要隨時宣傳旅客乘車須知及有關規定,同時作好危險品的檢查工作。4。 進出站
(1) 帶領旅客依次檢票上車;嚴禁無票乘車;
(2) 正點發車,禮貌送客;
(3) 班車到站,車前迎接,驗票出站。
第十條行車服務
1。 駕、乘人員要提前到站,做好發車前準備,確保班車正班、正點發出。
2。 凡配有乘務員的客班車,可實行定人到車,隨車為旅客服務。駕、乘人員要密切配合,熱情、耐心服務,做到送票到手,服務到人,照顧好老、弱、病、殘、孕、幼旅客。3。 車輛運行中,要做到平穩駕駛,禮貌行車;按規定站點停靠,做到車未停穩,不開車門,門未關妥,不叫開車。
4。 適時宣傳,預報到站,招呼旅客上、下車,搞好行包交接。
5。 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做到上客前清理,下客後打掃,收班後清洗(掃)。
1。 駕、乘人員要提前到站,做好發車前準備,確保班車正班、正點發出。
2。 凡配有乘務員的客班車,可實行定人到車,隨車為旅客服務。駕、乘人員要密切配合,熱情、耐心服務,做到送票到手,服務到人,照顧好老、弱、病、殘、孕、幼旅客。3。 車輛運行中,要做到平穩駕駛,禮貌行車;按規定站點停靠,做到車未停穩,不開車門,門未關妥,不叫開車。
4。 適時宣傳,預報到站,招呼旅客上、下車,搞好行包交接。
5。 保持車輛清潔衛生,做到上客前清理,下客後打掃,收班後清洗(掃)。